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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决算内容

发布日期:2020-09-16 10:50    来源: 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荣县文旅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单位具体职责

1、负责开展演出、培训、展览等各类日常性文化活动。。

2、深入农村社区,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性文化活动。

3、负责辅导、指导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

4、负责业余文艺作品创作。

5、负责搜集、整理、研究、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国家、省、市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6、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的研究工作。

7、负责指导本县基层文化开展基层文化工作。

8、完成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在编人数94人,离退休人员24人。内设科室4个,即文化股、文物股、旅游股、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34.7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4.7001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05.7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7637万元,占比17%;项目支出2570.9455万元,占比82%。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文化和旅游支出2554.2907万元,用于人员工资与人头经费,单位本年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79.3536万元,完成预算的2%,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补助、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12.7235万元,完成预算的0.4%,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13.4578万元,完成预算的6%,用于财政补贴住房公积金农林水支出8.6336万元,完成预算的91.28%,用于人员经费、机关运行、文物保护、旅游支出等方面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6.3210万元,其他支出399.7641万元,完成预算的0.32%,用于工程款等费用.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6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无机关运行经费的部门,须说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车。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事业发展类项目、专项转移支付类项目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XX万元,占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县财政拨专项资金1496.04221万元,其中,县文保员工资18.8万元,文化局综合执法队办案费用4万元,乡镇老放映员县级配套10.323万元,大礼堂管理资金11万元,图书馆保护及订报费用5万元,文化旅游宣传费5万元,图书馆、文化馆配套资金10万元,文化馆文化活动费用12万元,文物保护经费5万元,三庙一馆运行费5万元,体育场运行管理费用27万元,局机关维修改造资金5万元,后土文化杂志编印费用3万元,文旅局办公经费5万元,农村文化建设配套资金32.034万元,扫黄打非进基层责任制度牌经费2.5万元,建设用地报批前文物考古勘探资金20万元,皇甫南吴矿泉水采矿权文物核查资金2万元,汉薛玉皇阁等三项工程审计费用2万元,汾阴城址及墓地看护人员工资等费用7万元,建设项目用地文物核查资金16.99万元,沿黄路建设工程文物核查资金4万元,文化馆取暖费用12万元,文化协会活动经费11.5万元,文化旅游产业及文化名县建设6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13.0382万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3.6万元,三区人才工资28万元,两馆一站开放资金55万元,旅游厕所补助5.4万元,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字画修复)85万元,国家文物保护资金343万元,古建筑日常养护经费11万元,国家旅游发展资金9.97万元,公共文化服务技术体系建设资金111.954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奖励资金23.58万元,农村文化建设资金18.08万元,体彩资金20万元,扶贫工作费用8万元,国家级非遗项目软槌锣鼓保护经费18万元,东岳庙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资金123万元,万泉文庙消防工程资金33万元,稷王庙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58.293万元,万泉乡村级文化设施建设资金131.98万元。年末结余721.12583万元,其中,文保员工资18.8万元,文物保护经费2.0932万元,三庙一馆运行费,2.3807万元,体育场运行管理费用2.5133万元,乡镇老放映员县级配套10.323万元,局机关维修改造资金5万元,大礼堂管理资金3.164828万元,后土文化杂志编印费用3万元,文旅局办公经费5万元,农村文化建设配套资金32.034万元,汉薛玉皇阁等三项工程审计费用2万元,汾阴城址及墓地看护人员工资等费用4.5696万元,文化馆取暖费用12万元,文化协会活动经费5.5万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3.6万元,三区人才工资28万元,两馆一站开放资金55万元,旅游厕所补助5.4万元,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字画修复)64.63万元,国家文物保护资金343万元,古建筑日常养护经费7.5万元,国家旅游发展资金9.97万元,公共文化服务技术体系建设资金13.6987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奖励资金23.58万元,农村文化建设资金18.08万元,万泉文庙消防工程资金1万元,万泉乡村级文化设施建设资金48.3437万元。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整体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全年预算数为1496.04221万元,执行数为399.7614万元,完成预算的2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列出部门整体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年终多余奖金和公积金,没有及时退回财政。

   (附公开项目对应的绩效自评价评分表,自评价评分表从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中自评模块下载)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部门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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