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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万荣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7 15:53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万政办发〔2020〕37号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荣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荣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荣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工作要求,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办〔2020〕45号),结合实际,制定山万荣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和创建“零事故”单位总体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 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理念不牢固、责任体系不完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工作落实有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实现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长效机制,集中整治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集中观看。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根据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统一部署,组织做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公开版的播出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集中观看。二是集中学习教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力争3年内普遍轮训一遍,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同时,要在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压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县实施细则,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要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五是防范化解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设防标准。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 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环节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确保万无一失。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多种方式优化专业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推进教科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局牵头,组织部、宣传部、 编办、教科局、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各重点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辨识标准,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按照国家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完善省、市、县、企“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底前,正常生产非煤矿山要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制定我县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对现有化工园区全面开治、评估和达标认定。2020年底前制定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建立“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联合防控机制;2022年底前制定全县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三是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2022年底前涉及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四是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021年底前涉及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应完成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认真落实评估建议。五是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油气管道、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六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局牵头,发改局、工信局、教科局、生态环境万荣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卫健局、能源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二是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矿山中毒、窒息、坍塌、爆炸、机械伤害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应急局牵头,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开展乡村消防安全风险调查评估,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明确基层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统筹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扎实推进乡镇专职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深入开展乡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定期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针对特殊群体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2022 年底前,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教育、民政、文旅、卫健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将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培训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培训以及职业培训、普法宣传、学校教学和军训等内容,同时加强9类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局、教科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肃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严厉打击无证驾驶、无牌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五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身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六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七是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科学设置停放区域,实施车辆分流导控,确保安全。(交通运输局牵头,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二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 (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建筑物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开展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健全和落实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推动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住建局牵头,发改局、教科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卫体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四是加强园区安全管控,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加强冶金有色、仓储物流等安全管理。五是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工业园区服务中心牵头,工信局、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依托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化管理,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重点对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名为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实为排放、倾倒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和落实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开展重大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生态环境万荣局牵头,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推动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围绕双重预防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评价等方面制定相关地方标准,针对八大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特点,全面开展风险辨识、风险研判、风险防范、风险处置,落实管控措施。二是深化压力管道安全集中整治,针对长输油气、城市公用、工业管道存在的设计、安装、改造、检验、使用登记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整治力度,尤其是对20年以上的老旧压力管道,协调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应急、能源等部门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应检尽检,应检必检。三是持续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专项治理。针对持证人员上岗、巡检、自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和客运架空索道隐患排查治理。对中小型游乐园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现场持证人员配置不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四是组织开展气瓶专项整治。出台并落实相关举措,推动气瓶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借助气瓶追溯信息平台,准确掌握全县气瓶种类、数量、安全状况等信息,实现气瓶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大大提高气瓶监管效能,提升气瓶质量安全水平。五是加快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电梯数量分布、使用管理等现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争取财政、编制等部门支持,多种方式推进建设电梯物联网和“96333”应急处置平台,努力使应急救援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六是大力开展质量提升工程。针对我县特种设备产业现状,以典型产业聚集区为试点,促进区域特种设备产业质量提升。依托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搭建产学研平台,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全面提升特种设备产业质量水平。(市场监管局牵头,教科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应急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冶金制造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管控易燃易爆气体
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煤气、天然气、氧气、丙烷、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线综合治理,强化易燃易爆区域检维修作业监管执法, 2022年底前全县冶金制造企业易燃易爆气体安全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提高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危化装置本质安全水平。扎实开展配套危化装置集中整治,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要全部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三是提升粉尘爆炸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以木器加工和面粉生产企业为重点,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治理。2022年底前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四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旧设备设施,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五是实施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应急局牵头,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印发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治理。要规范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制度措施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紧盯本辖区、本行业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要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制度、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逐项健全完善并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专项整治行动在县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县政府安委会建立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负责审核专项行动方案,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统筹解决重大问题。成立万荣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鹏凯担任,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江任副组长,成员由专项整治行动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制定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巡查考核等。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江兼任,成员由各牵头单位联络员组成,采取相对集中办公的形式,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总结上报、通报工作进展等情况。
(三)及时总结报送。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5日前, 将本年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汇总梳理后向工作专班报告,并上报县安委办;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专班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县政府安委会主任例会审议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安委办。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