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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2021年苹果矮砧新品种新模式栽植奖励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1 16:37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万政办发〔2021〕2号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荣县2021年苹果矮砧新品种
新模式栽植奖励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荣县2021年苹果矮砧新品种新模式栽植奖励补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荣县2021年苹果矮砧新品种新模式栽植
奖励补助办法(试行)
为加快我县苹果矮砧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力度,结合万荣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在万荣县域内从事苹果种植、销售、加工等果业相关工作的企业、合作社和个人。
二、奖补条件
1、成活率在85%以上;
2、栽培模式为矮砧宽行密植,株行距1.5×4m;
3、栽植砧木为M26、MT337自根砧或G935抗重茬砧木;
4、栽植苗木为3年生有分枝的大苗;
5、栽植品种为:华硕、鲁丽、秦阳、秦月、美味等早中熟品种;瑞雪,维纳斯黄金,新2001、福布瑞斯、烟富8号、烟富10号、天红2号等晚熟优系红富士;
6、园区必须果园生草、增施有机肥。
三、奖补标准
1、连片栽植10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对栽植50元/株以上的带分枝大苗,每株补助30元;40—50元/株的带分枝大苗,每株补助25元;连片栽植200亩以上的园区,经验收合格后,增补栽培架材1000元/亩。水肥一体化设施通过项目支持;
2、连片栽植100亩以下,经验收合格,苗木补助30%;
3、重茬建园的每亩增补土壤消毒处理500元;
4、已享受其他专项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奖补程序
1、村级申报。各村委会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统计,分类填表,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专人,逐村逐园进行验收,并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确认无误后,将验收报告、验收申请等相关资料上报县果业发展中心。
3、县级核验。果业发展中心组建验收小组,逐乡(镇)进行严格验收,验收达标后,按程序发放奖补资金,落实奖补措施。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仅限于2021年栽植的新品种新模式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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