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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03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1-01
标  题: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2021年苹果矮砧新品种新模式栽植奖励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1-01
主 题 词: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2021年苹果矮砧新品种新模式栽植奖励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1 16:37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政办发〔2021〕2号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荣县2021年苹果矮砧新品种

新模式栽植奖励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荣县2021年苹果矮砧新品种新模式栽植奖励补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荣县2021年苹果矮砧新品种新模式栽植

奖励补助办法(试行)

为加快我县苹果矮砧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力度,结合万荣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在万荣县域内从事苹果种植、销售、加工等果业相关工作的企业、合作社和个人。

二、奖补条件

1、成活率在85%以上;

2、栽培模式为矮砧宽行密植,株行距1.5×4m;

3、栽植砧木为M26、MT337自根砧或G935抗重茬砧木;

4、栽植苗木为3年生有分枝的大苗;

5、栽植品种为:华硕、鲁丽、秦阳、秦月、美味等早中熟品种;瑞雪,维纳斯黄金,新2001、福布瑞斯、烟富8号、烟富10号、天红2号等晚熟优系红富士;

6、园区必须果园生草、增施有机肥。

三、奖补标准

1、连片栽植10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对栽植50元/株以上的带分枝大苗,每株补助30元;40—50元/株的带分枝大苗,每株补助25元;连片栽植200亩以上的园区,经验收合格后,增补栽培架材1000元/亩。水肥一体化设施通过项目支持;

2、连片栽植100亩以下,经验收合格,苗木补助30%;

3、重茬建园的每亩增补土壤消毒处理500元;

4、已享受其他专项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奖补程序

1、村级申报。各村委会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统计,分类填表,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专人,逐村逐园进行验收,并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确认无误后,将验收报告、验收申请等相关资料上报县果业发展中心。

3、县级核验。果业发展中心组建验收小组,逐乡(镇)进行严格验收,验收达标后,按程序发放奖补资金,落实奖补措施。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仅限于2021年栽植的新品种新模式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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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2021年苹果矮砧新品种新模式栽植奖励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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