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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0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2-07
标  题: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2-07
主 题 词: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7 17:15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建制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荣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荣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全力攻坚我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我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为:2020年建设完成荣河镇、汉薛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21年建设完成通化镇、裴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目前,荣河镇、汉薛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建设完成。

二、建设规模及要求

(一)通化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总建设规模为600m³/d;附属设施包括办公场所、绿化、硬化及供配电等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费用为516万元。

2、处理要求。出水水质执行《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指标执行地表水V类排放限值,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的排放限值。

(二)裴庄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总建设规模为200m³/d;附属设施包括绿化、供配电等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费用为150万元。

2、处理要求。出水水质执行《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指标执行地表水V类排放限值,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的排放限值。

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严格按照《山西省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三、实施步骤

2021年1月—2月通化镇、裴庄镇污水处理厂前期手续办理完成;

2021年3月上旬通化镇、裴庄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2021年3月上旬—12月通化镇、裴庄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主体完工,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汾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和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的具体举措,各级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扎实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二)协同配合。住建、发改、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从选址、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确保建设项目设计合理、选址适宜、施工严密。

(四)宣传引导。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生活环境的目的和意义,使公众切实感受到污水处理所带来的好处,取得全社会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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