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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08-0301-2021-0001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文机关: 万荣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01
标  题: 万荣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3-01
主 题 词:

万荣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

发布日期:2021-03-01 09:05    来源: 万荣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万荣县委办公室、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万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万荣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万荣县规划局牌子。

  第三条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规定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规章草案和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健全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负责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的各项规划。负责全县行政辖区内村镇规划,负责小城镇规划建设试点工作。负责编制或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按照规定协助省厅、市局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协助省厅、市局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地质勘查项目、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县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上报。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协助市局管理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协助市局管理全县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并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全县重大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配合国家、省自然资源督察在万荣开展的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