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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残疾人证评定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06 17:39    来源: 万荣残联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办证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残联反映。 

反映电话:0359-4527662/4528069邮箱:wanrongcanlian2008@126.com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万荣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6日 

《残疾人证》公示花名表见附件

《残疾人证》公示花名表21.4.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