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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万荣县爱尚网吧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12 11:26 来源: 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2021年3月3日至3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办理万荣县爱尚网吧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一案。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和《万荣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于2021年3月30日,依法对万荣县爱尚网吧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万文综罚字〔2021〕001号)“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示。
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