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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2 16:31    来源: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工作的战略部署,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遴选8-10家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承担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县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

  二、具备资格与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2年2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5、申报机构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7、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8、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的方式,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报名电话:13935935151   联系人:孙军智

  附件:2021年万荣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2021年万荣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