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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向省级开发区(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第二批授权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3 11:30 来源: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省级开发区(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第二批授权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根据《山西省加快推进向开发区赋权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0〕86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将县直各有关单位涉及的共计742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50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处罚503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权力75项)授权给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请各有关单位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对接工作,确保授权承接到位,并做好授权事项的审管衔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附件:万荣县人民政府向省级开发区第二批授权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