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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0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4-13
标  题: 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向省级开发区(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第二批授权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万政发〔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04-13
主 题 词:

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向省级开发区(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第二批授权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3 11:30    来源: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省级开发区(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第二批授权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根据《山西省加快推进向开发区赋权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0〕86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将县直各有关单位涉及的共计742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50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处罚503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权力75项)授权给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请各有关单位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对接工作,确保授权承接到位,并做好授权事项的审管衔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附件:万荣县人民政府向省级开发区第二批授权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政发〔2021〕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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