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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简介>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35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万荣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5-19
标  题: 万荣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5-19
主 题 词:

万荣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1-05-19 08:30    来源: 万荣县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荣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参与拟订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等;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编制全县重点工程、重大民生项目建设预算,强化投资评审管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专项彩票公益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推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加强管理;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财政银行账户和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

  (六)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根据全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九)负责办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意见,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管理,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金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订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制定全县财会人员教育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监督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七)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八)按照管理权限,对所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和外部董事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九)负责组织所监管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二十)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所监管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

  1.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县乡统筹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完善县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管理县属国有金融资本,依法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