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简介>机构职能
|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1-05-19 10:17 来源: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县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职能是:
(一)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市政府及各委(办、厅、局)、各县发送县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八)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九)统一刻制、颁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的印章。
(十)组织、协调县金融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开展全县金融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外事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台港澳事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