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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构设置

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540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文机关: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5-28
标  题: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构设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5-28
主 题 词: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1-05-28 16:26    来源: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和机关文书档案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外事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组织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配合有关股室搞好全县建设管理队伍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建设系统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的制定、考核、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作。

  负责制定城市基础项目计划;负责编制建设系统年度财务计划和执行工作;组织建设系统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计划、使用情况及审计工作;负责管理行业统计综合报表工作、资金拨付和结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经济指标的考核工作;监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预、决算工作;负责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全局经济合同审核和备案工作。

  负责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撤销、废止、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系统的普法、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应诉和赔偿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考评工作,颁发证件、销缴证件工作。

  (二)市政公用股  

  拟订全县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政)企业资质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全县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燃气、供热设施建设,指导各乡(镇)燃气、供热设施建设;参与全县大中型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的供热、供气、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照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及地面附属设施和地下管网配套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市政公用企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与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等工作;指导全县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县城的综合治理、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的城建监察工作,拟定治理方案、措施和执行情况;指导县城公(游)园、广场、单位(小区)及公共绿地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县城的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拆除、改建、移建公共排水设施的事项;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根据县水资源和长期供水计划以及供水发展的现状,制定城市节水计划,编制长期节约用水计划和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照明日常运营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拟定全县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工作方案,组织专项重大治理活动;负责审核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负责审核占用城市道路的事项,承担城市容貌、建筑物外立面、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及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负责审核垃圾处置企业资质;负责审核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消纳事项;负责垃圾处置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城市道路保洁、垃圾处理和养护作业招投标工作;负责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卫设施综合验收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工作。

  承担县城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工作;制定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县城规划区内绿线、绿色图章制度,并拟订全县园林绿化建设方面政策、制度、标准;负责审查审批县城相关园林、绿化设计方案;负责审核树木迁移、砍伐、占用绿地事项;指导各乡(镇)园林绿化建设工作。

  (三)建筑市场监管股  

  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秩序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全省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和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全县工程建设县级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定额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的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申报;制定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察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担保管理、劳动保险等有关工作;负责动态管理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和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报建等各项招投标类备案;负责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工程监理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等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认证工作;负责全县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对建筑企业一线操作工人专业技术进行培训、鉴定和发证工作,负责县城施工许可证管理工作。

  负责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全县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全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负责全县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备案;负责施工现场综合评价、工程质量、劳动安全检查;指导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负责考核申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贯彻执行建筑节能、人民防空、抗震设防、消防工程勘察设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建筑节能的推广使用、城镇减排工作;指导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检测、认定和推广应用;指导新型墙体材料革新、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管理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人民防空的落实;负责指导建设工程的消防、抗震设计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勘察设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负责全县乡(镇)、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推广工作;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组织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人居环境改善和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迁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管理工作;提出全县进城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承担全县历史文化、旅游特色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房地产管理股  

  拟订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管理全县城市房屋征收、房屋交易、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房地产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屋中介备案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五)行政审批股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