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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简介>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602 主题分类: 县直属事业单位
发文机关: 万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成文日期: 2021-06-22
标  题: 万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6-22
主 题 词:

万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1-06-22 16:00    来源: 万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体: 】    打印本页

  县供销社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供销系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及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指导全县供销社业务工作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帮助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加强系统联合与合作。

   (四)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供销社精神文明建设。

   (五)参与全国总社和省、市社组织的国内外经济交流活动,发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