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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66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万荣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7-06
标  题: 万荣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7-06
主 题 词:

万荣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6 16:50    来源: 万荣县教育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联区、县直中小学: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注重教育公平,强化教育治理,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中小学招生机制,切实巩固良好教育生态。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一)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

  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县教育局科学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确保公办中小学学区覆盖到区域内所有社区和行政村,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通过县政府网、万荣教育微信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做到“八公开”,即公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31日,通过市教育局创建的“运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报名平台”,以市为单位统一报名,以县为单位统一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报名和招生工作。学生或家长按照平台公示的中小学服务区划分情况,如实填写户口簿和房产证(居住证)等信息,按“两证一致”要求进行登记,分批次录取。在县教育局指导和监督下,全县初中、小学认真核对学生关键信息,平稳有序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小学一年级学生应为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本县户籍或在本县经商、务工等群众的适龄子女均可在网上申报学区内公办小学。各小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我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在我县经商、务工等群众的小学毕业适龄子女。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招生

  按照山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标准,我县重新科学、合理的确定2021年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支持、规范民办中小学发展。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主要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不得跨县域招生;未超过计划数且确需跨县域招生的,必须经审批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民办中小学不得跨市域招生。外省、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拟就读我县民办学校的,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参加招生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100%实行电脑派位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录取。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意愿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初中空余计划由县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

  (三)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工作

  县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安排。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一年以上)和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农民工子女,持居住证、务工证明、户口簿等,在招生平台报名,就近在公办中小学就读。在我县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持居住证、营业执照、户口簿等,在招生平台报名。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随迁子女,持县政府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在招生平台报名,各中小学校要优先安排入学。

  驻县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持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等,在招生平台向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根据万公通〔2019〕27号文件,县公安局在职在岗人员子女按就近原则,持单位证明、居住证明、户口簿等,在招生平台向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

  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政策,整体易地扶贫搬迁的移民户子女,持所在移民小区的房产证明和户口簿,在招生平台向所在服务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优先保障入学。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在平台报名,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适龄残疾学生(到校报名)。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由县特教中心协同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鉴定,结合学生身体状况,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上学、送教上门三种方式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鼓励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四)招生安排

  报名网址:http://zsbm.yceduyun.com

  报名方式:通过浏览器(电脑或手机)、“运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运城智慧教育APP这三种方式,均可进入运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平台报名。

  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19日。

  1.全县小学实行一批次报名。报县城小学的,非农户上传户口簿等,县城长期居住户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上传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北解实验小学、西解小学招收的进城务工子女,监护人上传户口簿、租房合同、务工合同等。

  2.全县初中实行两批次报名。第一批次,7月15日—7月16日,非农户上传户口簿等,县城长期居住户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第二批次,7月17日—7月19日,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上传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农村子女、县内进城务工子女上传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说明:凡在县外初中就读的,根据最新招生政策,不能报考本县高中。所以,小升初的学生报名时,慎报县外初中。

  公办、民办学校现场核验资料时间:7月20日—7月23日

  民办学校摇号时间:7月26日—27日

  二次分配时间:7月28日—29日

  说明:“二次分配”名单根据学位实况科学生成,公办中小学校必须无条件接受县教育局“二次分配”名单上的学生,家长务必根据“二次分配”结果安排学生入学就读。

  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30日—7月31日。

  说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生建学籍,以运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报名平台导出表格上的名单为准,严禁学校在平台以外自行录取学生。

  从8月1日起,各初中、高中学校要做好初一、高一新生录取后的入学前假期教育管理工作。

  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

  (一)全市普通高中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招生办法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方式、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考生未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1.招生类型

  到校生,即优质高中招生到校计划。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优质高中的60%招生计划要分配到相应招生范围的所有初中学校,完成率不低于90%。康杰中学、运城中学到校生计划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校第一批统招线30分。盐化中学到校生计划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校第二批统招线30分。其它优质高中到校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校第二批统招线50分。

  统招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考生成绩、考生志愿进行网上统一录取。

  特长生,具备体育、音乐、美术等方面特殊才能或明显才艺优势的学生。

  2.招生批次

  提前批次: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设两个非平行志愿栏,第一志愿为省、市级示范高中,第二志愿为一般高中。未被录取的特长生仍可参加普通计划录取。

  第一批次:完成面向全市范围的招生计划。设两个非平行志愿栏,招生学校为面向全市招生的部分优质高中学校。

  第二批次:完成到校生招生计划、公办高中面向县(市、区)的统招计划和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投档后,适时对个别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志愿征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招生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21年起,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政策,逐年降低相关高中跨县市招生比例。

  (二)特长生招生

  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批复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有关规定进行招生。普通高中特长生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控制在计划总数5%以内。特长生报名及录取办法按照《2021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 三 ) 其它工作

  1.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填,不得违背考生意愿限制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

  2.享受到校生计划优惠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且连续在该校就读至少两年以上的学生;往届生不享受优惠政策;无初中学籍或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符的,不享受优惠政策。城区学生在农村初中报名参加中考占用到校生计划的作弊行为,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报名审查环节相关人员的责任。

  3.继续实行往届生加分政策。普通高中招收往届生时要在应届生录取分数线上提高20分。中考应往届学生的认定工作由县(市、区)学籍管理部门和招生部门共同认定。

  4.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分流工作。县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职分流疏导工作的意见,大力宣传近年来国家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所出台的就学、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学生选择一条最适合自己发展、成长、成才之路,鼓励学生报考职业学校,努力掌握实用型技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大批技能型人才。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1.从严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规范学校办学及招生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2.从严规范学籍管理。在实施招生前,县教育局按权限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县教育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接续学籍,保持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与学籍注册名单高度一致。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学生辍学。

  3.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认真履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运城市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完全消除55人以上大班额班级。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部按照标准班额(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城镇学校其它年级小学班额超过50人,初中班额超过55人的,学校不得接收转学生。

  4.实行均衡编班。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必须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各校要以电脑随机派位或摇号等形式进行公开编班、教师配备等工作,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全面保障落实到位

  1.加大优质资源供给。要持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整体规划,科学测算需求,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动公办学校扩容增位。要通过支持公办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薄弱校等形式,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校协调发展、优质发展。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占比,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学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2.加强招生组织领导。把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县教育局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3.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全县中小学校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支持。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审批机关备案,严禁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万荣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2021年万荣县中小学招生计划及服务区一览表.xls

万荣县2021年优质高中到校计划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