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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811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机关: 万荣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7-19
标  题: 万荣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7-19
主 题 词:

万荣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9 09:09    来源: 万荣县教育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联区、县城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都能接受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根据《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运教基函〔202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规范有序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各类幼儿园禁止招收3周岁以下幼儿和寄宿制幼儿。

  三、招生时间

  (一)乡镇农村幼儿园由联区统一组织,于8月1日至5日进行规范招生。

   (二)县直五所公办园(城镇幼儿园、五一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六一幼儿园)由各幼儿园在统一时间内进行自主招生,于8月2日招收非农户子女,剩余学位8月3日招收农户子女。任何公、民办幼儿园未经允许不得提前招生。

  各幼儿园在招生报名日前一周起,通过在幼儿园大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万荣教育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做到八公开,即: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咨询电话、所需携带材料等。

  四、招生计划

  县城公、民办幼儿园共设置33轨,每班招收30名幼儿(赞华幼儿园为20名),县城幼儿园预计招收小班幼儿970名,严禁各幼儿园超轨制、超班额招生。

  公办园:

        城镇幼儿园   4轨          五一幼儿园   4轨

        实验幼儿园   5轨          示范幼儿园   6轨

        六一幼儿园   4轨

  民办园:

       光大幼儿园   3轨          城小幼儿园   2轨

       星星幼儿园   2轨          赞华幼儿园   2轨

       童之星幼儿园   1轨

  五、片区划分

  (一)城镇幼儿园招生区域为新建南路以西、后土大道以南城区及进城务工子女,锦绣凤城小区;

  (二)五一幼儿园招生区域为宝鼎北路以西、后土大道以北城区及进城务工子女,凯旋乐园小区(不含锦绣凤城小区);

  (三)实验幼儿园招生区域为宝鼎北路以东、后土大道以北城区及进城务工子女(不含凯旋乐园小区);

  (四)示范幼儿园新建南路以东、荣河南路以西、后土大道以南城区及进城务工子女;

  (五)六一幼儿园招生区域为荣河南路以东、后土大道以南城区及进城务工子女。

  各联区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区域进行招生。

  六、招生条件及提供材料

   (一)农村幼儿园的家长报名需携带户口本和预防接种证原件。

   (二)县城非农户幼儿家长报名需携带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居住证)或购房合同(三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人必须为幼儿父母)、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半年以上的水、电、暖、物业等收费票据。

   (三)县城长期居住的农户幼儿家长报名需携带户口本、出生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人必须为幼儿父母)、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半年以上的水、电、暖、物业等收费票据。在县城长期经商或办企业,没有房产证的农户幼儿家长报名需携带户口本、出生证、营业执照(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人必须为幼儿父母)和预防接种证原件。

  符合以上条件,家长带领幼儿及相关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片区内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家长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录取。

  七、具体要求

  (一)合理制定方案。各单位根据县局文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各联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划分招生区域,组织好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坚决不允许擅自跨乡镇招生,确保适龄儿童都能就近入园。县城五所公办园按照片区进行招生,制定的招生方案必须经县局审批通过后方可招生;县城民办园也必须按照县局招生的相关规定,在城区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或居住人员子女,采取家长选择、自主招生。

  (二)依法依规编班。各类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从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的角度出发,严格控制班容量,规范编班,认真抓好幼儿入园的“年龄关”。

  (三)严格程序招生。各幼儿园要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结合本园实际,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新生入园体检制度。全县所有拟新入园幼儿8月2日-13日期间,由监护人带领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入园手续。

  (四)加强招生监管。各单位要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万价费字〔2014〕2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做好新生入园收费工作。不得以各种名义搭车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园所,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退还收取的费用。

  (五)关照特殊人群。进一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保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幼儿都能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各幼儿园要对城镇和农村低保户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减半收取保教费,保障幼儿接受正常的保育教育服务。驻县武警和解放军部队现役人员(父母军官证),县外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居住证和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易地扶贫搬迁的移民户子女(移民小区房产证),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随迁子女(政府证明),县公安局在职在岗人员(单位证明),除提供以上相应证明外,还需持户口本、出生证等证件,合格者可安排就近入园。

  (六)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响应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创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减轻家长负担,让家长安心工作,各幼儿园秋季开学严禁实施半日制或走读形式。

  (七)优化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增强服务意识,招生期间认真做好群众的来电来访工作,热情、耐心、努力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以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万荣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