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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1-0004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3-18
标  题: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万政办发〔2021〕13号 发布日期: 2021-03-18
主 题 词: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8 11:05    来源: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荣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荣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荣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编报2017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7〕1470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精神,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确保“十四五”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结合万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万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制定本年度建设项目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万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993号)。

  二、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进一步加强土地统筹整合,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坚持“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促进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正确处理、合理把握县城、乡(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乡(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3、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乡(镇)、村建设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

  4、持续利用原则。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应在可持续理论的指导下遵循客观规律,实现土地类型的合理转换,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利用服从保护,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二)适用范围。万荣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为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1年度本行政辖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8.96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1年度本行政辖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0.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9.45公顷,住宅用地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9.31公顷。(详见附件1:《万荣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围绕万荣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县城农邦新城、民康文化城、以及荣河工业园区、皇甫工业园区,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重点项目有序建设。(详见附件2:《万荣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四)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结合万荣县实地核查住宅用地情况,以宗地为单位向社会公开已完成交易但未动工面积、已动工未竣工面积及其中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详见附件3:《万荣县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土地供应规模,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县城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优先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支持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土地供应。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逐步健全我县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

  (二)制定有力措施,提高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对年度供应计划中重点项目用地、民生工程项目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密切协调配合,确保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

  1、万荣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万荣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3、万荣县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

  4、万荣县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汇总表

万政办发〔2021〕13号附件.doc

图解:万荣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