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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1 11:07 来源: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荣县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荣县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荣县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运政办发〔2021〕44号)和《万荣县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万发〔2020〕9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深圳市宝安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完善万荣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助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建设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坚持党建立教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让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好入园、入好园”,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与任务
面对新形势,应对新需求,认真实施“44432”行动计划。
——增加普惠资源供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完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合理配置资源,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保障适龄儿童在家门口就能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提升师资素养水平。加强教师师德修养,完善补充机制,不断提高在编教师比例和持证上岗率;不断强化师资队伍综合素养,促使保教质量大幅提升;促进幼儿教师社会地位、待遇保障得到明显改善,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教师培养体系。
——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突出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精准破题,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体制、和保障机制等,着力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落实公、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资助政策等。
到2025年底,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8%,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9%以上,幼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师资队伍合理优化,保教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全县适龄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四大工程”,助力普惠扩容
1.实施公办园建设工程。成立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城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做好顶层设计,适时调整完善布局规划;制定公办园建设计划和同级财政预算,并纳入政府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公办幼儿园挖潜增量工程,通过公办园合并或设分园、集团化办园、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等形式,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对于新增的公办幼儿园,要及时办理机构编制审批手续,并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设置机构、核定编制等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排名第一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实施农村园改造提升工程。各乡镇摸清本辖区内农村园底数和基本情况,理顺办园属性,积极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做到“四独立”,即独立园舍、独立法人、独立账户、独立管理;把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作为乡村振兴计划重点任务,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通过改造提升、联合办园、异地搬迁、停办和并入优质园等方式,提升农村薄弱幼儿园办园水平;立足乡镇,覆盖村组,到2025年,每个乡镇至少要办好一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保障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住建局,各乡镇)
3.实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分类施策、长效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运城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运教幼〔2017〕80号)规定,原则上住宅小区建设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或5000人规模的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实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工程,做好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配套幼儿园要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
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对普惠性民办园进行科学规划,加强监管,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高质量的普惠性服务。落实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制定的普惠性民办园生均不低于600元的财政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使普惠性民办园成为民办幼儿园的主体。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和片区联动教研,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
(二)强化“四大保障”,筑牢发展基石
1.强化政策保障。一是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积极落实《万荣县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万荣县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二是从园所布局、队伍建设、集团化办园、特色化发展等方面,突出政策导向,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制定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独具万荣特色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三是针对学前教育涵盖的8大板块,详细制定75项规章制度,将相关规定和要求,制作成便于携带和学习的口袋书,人手一册,学以致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2.强化经费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年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本县财政性教育投入的比例,加强统筹,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是要切实承担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用于支持全县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等。三是足额落实不低于每年600元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不低于600元的财政补助标准,并及时拨付到位。四是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监管,全面提升我县学前教育普惠水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3.强化师资保障。一是把好师德关口。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以《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底线,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二是加强教师配备。落实《关于统筹编制资源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运城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每班“两教一保”的配备要求,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依规补充幼儿教师,并做到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三是强化教师培训。认真实施“全员提升”战略,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实行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轮训制度;县级财政要加大教师专项培训经费的拨付力度,通过搭建政府、高校、园所“三位一体”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分层次、分批次对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专业学习和跟岗实践相结合的全员培训;引导广大教师立足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切实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积极鼓励幼儿教师通过自学、网上进修等方式,逐步让专任教师学历层次达到专科以上,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团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4.强化安全保障。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健康检查、疾病防控、上下学交通安全等工作,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把广大师幼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守好幼教阵地,确保全县幼儿园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三)创优“四个机制”,引领科学办园
1.优化联动机制。建立县级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调各部门力量共同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要强化部门统筹,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逐步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扩大普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自然资源、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配套幼儿园的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落实;行政审批部门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制度;人社部门要制定完善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政策;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普及幼儿健康知识,促进健康生活行为习惯从小养成。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分别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幼儿园和营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幼儿园进行消防监督抽查;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幼儿园校车安全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体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各乡镇)
2.优化管理机制。一是严格准入管理。全面落实“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队伍建设力度。依据《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教育部门严格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加强对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审核。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由行政审批部门依法进行审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幼儿园不得招生。二是加强民办园规范管理。通过实施片区联动教研、城乡一体化和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民办园教师跟岗研修等举措,加强民办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对举办的各级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遏制过度逐利的高收费行为,破坏学前教育的良好生态环境。三是持续监管无证园。建立完善无证幼儿园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对本辖区无证园进行摸排,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
3.优化评价机制。一是贯彻国家、省、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完善《万荣县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幼儿园质量监管。二是坚持幼儿园收费管理“按类晋级、优质优价”的公平原则,每两年开展一次幼儿园类别评估验收;每年对公、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实行动态监管,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水平。三是建立一支立足实践、熟悉业务的专业化质量评估队伍,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与监测范围,着重加强幼儿园园所管理、保教质量、师资配备、安全保健等方面的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引导幼儿园健康科学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4.优化督导机制。继续落实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幼儿园健康规范发展。加强办园行为督导,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参照《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整合各类学校督导人力资源,每5所幼儿园明确1名兼职督学,实现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含民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组织协调公安、应急管理、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妥善解决消防安全等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各乡镇)
(四)开展“三个活动”,彰显内涵发展
1.片区联动教研。建立健全各级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充分发挥学前教育专家和专(兼)职教研员责任区制度,全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教研网络。依托课题引领,充实集团化办园和片区联动教研活动,探索游戏化课程新模式和集团化办园新路径,及时解决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内涵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幼儿课程改革。结合“安吉游戏”推广计划,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活化、游戏化课程改革,促使课程逐渐从封闭走向开放,从预设走向生成。各级各类幼儿园将《3-6岁儿童与学习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与传统文化、地域文化有机结合,深入挖掘乡土文化,打造特色品牌,形成独具一格的万荣学前教育特色文化品牌,促进园所内涵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幼小科学衔接。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文件精神,幼儿园杜绝“小学化”倾向,小学坚决实行“零起点”,精准抓好“身心、生活、社会、学习”四个方面的入学准备教育和适应教育,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不断完善幼小衔接机制,优化衔接机制,减缓衔接坡度,帮助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实行“手拉手”全覆盖,整体联动、团结协作,合力推进山西省“幼小衔接”试点县工作走向深入,形成可复制、可参考的万荣经验。(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推广“两个模式”,促进均衡发展
1.城乡一体化办园模式。借鉴芮城县的“城乡一体化”先进经验,由优质园与农村园捆绑建立“办园共同体”,双方在人力、物力、财力、保教等方面实行“四到位”一体化管理,改革农村园办园体制,提升全县幼儿园办园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集团化办园模式。落实《山西省推进学前教育办园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继续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进一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按照“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以大带小、以一带多”的工作思路,通过名园输出品牌、管理互动、理念分享、教师交流、研训联动、资源共享、捆绑考核等工作举措,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放大和增值,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的发展格局,满足全县适龄幼儿都能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认识到做好学前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障正确办园方向,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认真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厚植立德树人基础。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为发展高质量学前教育蹚新路、开新局、谋新篇。
(二)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学前教育规律、科学育儿知识、学前教育先进经验等,扎实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提升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知度,引导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依据《运城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导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查机制,加强对公办幼儿园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财政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等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