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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21 15:46    来源: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做好就业工作,在稳就业、保就业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我县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道德。

  (四)已成年具备劳动能力且不满60周岁。

  (五)户籍或原工作地点在万荣境内。

  二、认定对象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①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②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④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⑤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三、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4月10日(工作日期间)。

  (二)报名地点:万荣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204房。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4050”人员需提供:“招工表”复印件(盖章)、单位下岗证明。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①农村高校毕业生提供上学期间助学贷款证明;②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③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低保证明;④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脱贫户家庭证明;⑤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残疾证明(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4、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一张。

  5、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显示失业状态)。

  (附件附后)

  附件1:万荣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2:万荣县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登记表.xls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