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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2-10-25 17:59    来源: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事业收入

  三、 经营收入

  四、 其他收入 

  五、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 

  七、 结余分配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 基本支出

  十、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实施和服务;负责限价商品住房和康居示范工程项目工作的实施和服务;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初步认定、指导和服务;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住房货币化补贴相关工作;为公房出售和集资建房(含中央、省驻运单位)的首次产权界定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协助做好全县住房租赁市场、房地产经纪市场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相关工作;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综合验收、商品房住宅小区性能认定和评选达标;承担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抵押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网签备案相关工作;承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关工作;负责房地产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参与本区域建设工程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质量鉴定工作;负责全县现代建筑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工法等的推广应用,为全县现代建筑产业化工程项目的建设、技术引进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促进现代建筑绿色发展;为县城受委托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含质量的安全)监督检查、检测和竣工评定验收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工程质量的安全事故调查、分析等工作;承担人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勤和演练保障工作;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指挥防空袭斗争信息保障任务;

  (二)贯彻落实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亮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参与编制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亮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等公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的维护改造、检测、安全运营等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的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城市照明、亮化设施日常维护等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照明、亮化设施维护改造工作,参与城市照明、亮化设施的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承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设施维护改造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日常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承担污水处理服务费、再生水处理服务费、污泥处理服务费核准相关工作。负责外进出污水厂管网的日常安全运行进行维护管理;承担市政公用方面经营企业的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相关工作;负责编制上报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亮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等方面的运营和维护改造经费,并按下达的资金计划认真执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拟订和调整相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负责道路挖掘恢复管理相关工作。

  (三)贯彻落实城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负责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边绿地、小游园等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工作。负责公共卫生间、垃圾中转站及各类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和无害化处置工作;负责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工作; 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处置工作;在其他县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之前,暂负责县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处置工作;承担环境卫生管理有偿服务费收缴相关工作;承担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医疗废物特许经营企业的合同履约、考核评价相关工作;负责受理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投诉和举报。

  (四)贯彻执行国家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用水单位用水定额,拟定用水计划;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工作,组织交流节约用水的先进经验,推广节水先进技术,开展节约用水咨询。

  (五)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行使县城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方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建设工程消防方面违反建筑工程设计审核、验收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未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前述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负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执法计划;负责县城城区范围内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县城城区范围内经营性户外广告、牌匾、标牌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县城城区范围内临街建筑物立面及第五立面装修、装饰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县城城区范围内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宣传、促销等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城市道路占用费收缴相关工作;负责对县城各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等行为的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在编人数121人,离退休人员32人。

  内设科室5个,包括:办公室、城建股、绿化股等;

  直属事业单位5个,包括:万荣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万荣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万荣县市容环卫中心、万荣县节约用水服务中心、万荣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5393万元、支出总计2134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29万元,下降9.04%,支出总计增加6216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消化上年结转及增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93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1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万元,占比5.31%;项目支出20207万元,占比94.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393万元、支出总计2134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529万元,下降9.0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增加6215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消化上年结转及增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25%。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30万元,增长72.71%。主要原因是消化上年结转及增加城市建设项目安排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016万元,占比12.07%,日常公用经费2073万元,占比12.4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万元,占1.84%;卫生健康(类)支出34万元,占0.2%;节能环保(类)支出813万元,占4.87%;城乡社区(类)支出15296万元,占91.6%;住房保障(类)支出81万元,占0.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7万元,占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850万元,支出决算16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2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安排116万元,支出决算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4.66%,主要原因是补助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及死亡抚恤金增加;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3万元,支出决算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9.07%,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增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8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外墙保温专项资金增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预算安排4614万元,支出决算15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1.51%,主要原因是县级安排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增加;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安排77万元,支出决算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19%,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资金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决算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等;公用经费31万元,主要包括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万元,支出决算25万元,完成预算的92.6%,比2020年增加24万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更换购置人防指挥车辆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万元,支出决算25万元,完成预算的92.6%,比2020年增加24万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更换购置人防指挥车辆1辆。其中:公务接待费当年未支出,比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当年支出0.01万元,比年初预算1.5万元降低99.9%,比上年支出0.73万元降低98.63%;公务用车购置当年支出24.64万元,比年初预算25万元降低1.44%,比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更换购置人防指挥车辆1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万元,比2020年减少12万元,降低27.9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般性日常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84.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车、作业车、清扫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45 个,二级项目 120个,共涉及资金 155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组织对我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827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794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见附表)。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决算中对31个重点项目的进行了绩效自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由于当年城市建设项目未完工,所以未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存款利息等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万荣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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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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