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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万荣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7 15:59 来源: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万荣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万荣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组职能作用,领导小组决定对其组成人员及优化营商环境、融资政策支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3个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
组 长:家敏杰 徐晓凯
副 组 长:李国志 王 静
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能源局、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县工商联、县税务局、人行万荣县支行、银保监万荣监管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国志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
2、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3、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监测统计制度,定期分析报告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状况;
4、推动建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机制、对14个乡(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5、统筹全县民营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发展“急难愁盼”问题;
6、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贺奇峰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费 琪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范 锋 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副局长
范毅林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卢 骅 县公安局副局长
卫国威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 霓 县能源局副局长
张 茜 县国际金融和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张万艺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谢志强 人行万荣县支行行长
(二)主要职责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统筹推进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2、统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3、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4、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市场公平竞争投诉机制,全方位保护运用知识产权,持续激发创新活力;
5、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推动民间资本领域进一步开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坚持普惠金融资源持续供给,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7、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力度;
8、推动降低民营企业用地、用能、物流等要素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融资政策支持工作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孙晨豪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费 琪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范 锋 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副局长
杜彩群 县国际金融和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李怀庆 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谢志强 人行万荣县支行行长
吴胜业 银保监万荣监管组组长
韩敏杰 县工商联副主席
潘千会 万荣县税务局税政股股长(三级主办)
(二)主要职责
1、推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全县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建立全县民营企业融资项目、强化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指导推动企业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帮助民营企业化解流动性风险;
2、加强监管协调,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工作部署,开展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考核评价;
3、开展县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上市后备企业活动,推动民营企业上市挂牌和债券融资,支持民营企业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指导和推动政府投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4、加快全县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水平;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丁世奇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贺宝荣 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罗 冰 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卢 骅 县公安局副局长
卫国威 县司法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1、统筹指导政法系统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创造支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2、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法律、制度、机制的意见及建议;
3、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督促推动政法机关落实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