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YC08210/2022-01535 主题分类: 民政
发文机关: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1-21
标  题: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乡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万政办发〔2022〕34号 发布日期: 2022-11-21
主 题 词: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乡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1 13:39    来源: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荣县乡镇(社区)社会工作

  服务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

  现将《万荣县乡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荣县乡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晋民发〔2021〕23号)、《运城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运民发〔2021〕27号)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落细民政基层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全县乡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项目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为总目标,围绕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力、专业双支撑,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社工站为依托,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力量,打造专业社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蹚出一条新路。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社会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工站打造成为党宣传先进思想的阵地、贯彻路线方针的阵地、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

  (二)坚持群众需求导向。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提升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三)坚持社工专业方法。逐步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实务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质量。

  (四)坚持社会广泛参与。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导,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社会力量,特别是具有社会工作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三、服务内容

  社工站各项服务应严格按照购买服务资金使用要求,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行的事项不得纳入社工站项目服务购买范围。

  (一)社会救助领域。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对象识别、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老年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上门为日间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为老服务,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儿童福利领域。围绕家庭探访、入户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热线运行、督导检查等环节,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关系调整、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

  (四)社区治理领域。探索“五社联动”(即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社区治理模式,发展壮大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推动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居民需求合理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在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推动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参与社区戒毒与康复和其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社区在居民健康教育、社区群众文化、社区环境改善、社区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五)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婚姻、殡葬需求咨询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六)探索其他领域服务。除民政领域外,社工站可拓展承接禁毒、司法矫正、青少年事务等其他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丰富社工站服务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县民政局将与项目承接机构在服务协议中要进一步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努力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四、职责分工

  乡镇(社区)社工站项目的建站责任体系是“省厅指导、市局统筹、以县为主”。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民政部门主管、承接主体主建、民政办主用”的总体思路,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统筹推进。

  (一)县民政部门职责。县民政局作为购买主体具体负责社工站各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乡镇(社区)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活动场地,制定上报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社工站服务内容和服务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连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对承接主体在人员选配、资金使用、站点管理、专业服务、履约情况、薪酬发放等方面实施监管,并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县本级政府购买乡镇社工站服务项目资金;指导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资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本区域内乡镇(社区)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儿童福利领域、社区治理领域、社会事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二)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负责社工站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把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安全生产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

  (三)承接主体职责。社工站各项服务的承接主体应在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制定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合同(协议)内容设立社工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培养社工人才、开展专业服务、加强内部督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月向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和服务开展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进度安排

  按照“一年培育、两年覆盖、三年完善”的步骤,建成拥有相当规模且适应当地社会发展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基层民政服务阵地,孵化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1年,县民政局积极培育本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以后打造社会工作服务站提供承接主体。

  2022年,开始实施社工站项目建设,在本县社区及14个乡镇实施社工站项目,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2023年,在总结前两年社工站项目实施成效基础上,不断提升社工站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内容,强化专业意识。

  2024年,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效果显著、服务专业、影响力大的示范站点。

  2025年,巩固完善社工站各项基础性工作,逐步提升社工站专业服务水平,鼓励各社工站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

  六、社工站建设标准

  (一)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社工站项目购买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主要是万荣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服务中心协同万荣县民政局开展相关工作。社工站项目承接主体主要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等合法主体,其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内容。当地无相关承接主体的,可从外地引进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级以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逐步转为本地机构承接。

  (二)站点设置。办公场地应按照便于服务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灵活采取乡镇独立办公、分区域集中办公等方式设置,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设备,主要用于社工日常办公、例会、文书记录、档案存放、接受督导培训等。有条件的乡镇可整合儿童之家、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现有场地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办公场所面积建议30平方米以上,并在显眼位置设置民政业务公开栏,对承接机构的名称、人员管理、规章制度、服务内容等信息内容进行公示公开。

  (三)制度建设。社工站要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规范化制度;有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四)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社工站按照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配备,明确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优先,具有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心理咨询、民政领域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所有满足报考条件的社工站工作人员从上岗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

  (五)统一标识。社工站须悬挂统一的标牌、标识,格式为:“中国社会工作标识+万荣县XX乡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

  七、实施步骤

  (一)制发方案(2022年9月底前完成)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县级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后,印发全县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实施方案。县民政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社工站项目资金,制定2022年度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县民政局要将合同(协议)连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一并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提交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二)实施政府采购(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县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市民政局和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县民政局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与中标(成交)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合同(协议)应明确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工作人员配备和资质要求、资金结算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社工站项目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县民政局将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开展服务(2022年12月1日至项目结束)

  从2022年12月1日起,项目承接机构按规范、标准进行站点设置、驻站社工配备等基础工作。驻站社工围绕服务内容,摸清所在镇(街道)服务对象情况,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县民政局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结合实际开展服务。

  项目绩效评估及资金拨付(2022年12月1日至项目结束)

  县民政局要按照上级要求,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社工站项目的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全程跟踪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进展和服务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工作人员管理、人才培养、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监管,发现偏离合同(协议)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并停止拨付剩余资金;项目资金每年度内按5:3:2的比例分3次拨付,签定协议后一月内拨付年度项目资金的50%,期中评估后拨付年度项目资金的30%,期末评估后拨付年度项目资金的20%。

  八、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社工站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和省厅有关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要求,将乡镇社工站试点工作纳入民政重点工作。成立以县级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局局长为组长,派驻纪检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工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社工站建设工作。

  (二)多元经费保障。购买乡镇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一是由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为基础保障资金;二是统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相关业务工作经费,以及彩票公益金中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社会公益等支出资金(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不得超过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额的2%),足额落实项目资金;三是积极争取省、市福彩公益资金进行补助,同时,还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支持乡镇社工服务,推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三)严格资金使用。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定社工站各类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杜绝超范围服务引发的资金使用风险,要监督承接主体依法依规使用各类资金。承接主体在民政部门以外承接其他购买主体的服务时,应当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实施专项经费管理,不得与民政购买资金混用,更不得挤占、挪用民政购买资金。

  (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县民政局和承接主体应定期组织社工站工作人员开展考前培训、业务培训、实务培训、督导培训等,不断提升社工站工作人员民政业务能力和社会工作从业水平。

  (五)广泛宣传交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升质量,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宣传社工站项目实施的重要意义,传播专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推广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为项目推广和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图解:《万荣县乡镇(社区)社会工作 服务站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