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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5 13:30 来源: 万荣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万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已经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万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
二〇二二年
目 录
一、规划基础..........................................1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1
1.消防工作机制日益健全........................2
2.火灾隐患整治扎实推进........................3
3.公共消防设施基础不断夯实....................4
4.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明显提升....................5
5.宣传教育培训成效明显........................5
(二)“十四五”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6
1.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有待提升................6
2.重点领域火灾防控水平有待提升................7
3.应急救援训练工作有待提升....................7
4.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升................8
5.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结构有待提升................8
6.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滞后....................8
7.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升....................8
二、总体要求..........................................9
(一)指导思想....................................9
(二)基本原则....................................10
(三)主要目标....................................10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11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11
1.强化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12
2.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12
3.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13
(二)全面提高抗御火灾整体水平...................13
1.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13
2.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14
3.强化乡镇消防力量建设.......................15
4.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效...................16
(三)全面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17
1.完善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17
2.加快消防站建设.............................17
3.加强消防供水和消防车通道建设...............17
(四)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18
1.强化灭火救援实战化建设.....................18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19
3.推进多元消防专业力量建设...................19
4.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19
(五)全面优化消防人文环境........................20
1.打造多元消防文化...........................20
2.提升执法服务水平...........................20
3.落实消防职业优待保障政策...................21
(六)重点工程...................................21
1.消防队(站)建设工程.......................22
2.皇甫(工业园区)消防站.....................22
3.乡镇消防站(队)建设工程...................22
4.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23
5.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程...................23
6.消防主题文化公园建设工程...................23
7.公共充电停车棚建设项目.....................23
8.消防物联网建设项目.........................23
9.消防救援能力提升项目.......................23
四、保障措施.........................................23
(一)强化组织领导...............................24
(二)强化经费保障...............................24
(三)强化评估问责................................25
万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推进法治万荣建设的关键阶段。为全面提高“十四五”期间社会火灾预防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和《万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县实际,编制《万荣县“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第一章 规划基础
“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
“十三五”期间,全县消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万荣县“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通过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大力扩充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广泛进行公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为万荣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一、消防工作机制日益健全
县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2017] 87号)、《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67号令)等法律法规,逐级逐年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考核评价体系。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媒体公示曝光、火灾隐患举报等长效管理措施。民政、教科、卫体、文旅、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9大重点行业部门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了消防工作督察、考评、奖惩制度,明确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职责和工作任务。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能力明显提升。全县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全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机制,207个行政村(社区)逐一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发生火灾677起,死亡1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151.4万元。与“十二五”期间相比,起数上升19 %,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下降33.3%,直接财产损失上升59.9%,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十三五”与“十二五”火灾基本情况对比统计表 |
||||
项目 年度 |
起数 |
亡人 |
伤人 |
直接损失 (万元) |
2011 |
96 |
1 |
1 |
95.7 |
2012 |
128 |
0 |
0 |
173.6 |
2013 |
113 |
0 |
1 |
152.9 |
2014 |
126 |
1 |
1 |
123.3 |
2015 |
103 |
0 |
0 |
174.3 |
“十二五”小计 |
566 |
2 |
3 |
719.8 |
2016 |
115 |
0 |
1 |
167.3 |
2017 |
134 |
1 |
1 |
157.4 |
2018 |
87 |
0 |
0 |
220.7 |
2019 |
170 |
0 |
0 |
256.8 |
2020 |
171 |
0 |
0 |
349.2 |
“十三五”小计 |
801 |
1 |
49 |
1151.4 |
同比前五年 增长(%) |
19 |
-50 |
-33.3 |
59.9 |
二、火灾隐患整治扎实推进
2016年以来,全县瞄准“防大火、控小火”这一靶心,保持高压执法,强力整治隐患,确保了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找准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等薄弱点,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汲取浙江“2·5”、江西“2·25”、北京“11·18”等多起火灾事故教训,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首尾衔接,文物古建筑、群租房、电动车等不同领域的专项整治效果良好。针对高层建筑,逐栋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消防管理楼长和职业经理人,管道井封堵等“六类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有针对性部署开展了 “党的十九大”、“防风险保平安护二青迎大庆”、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文博建筑、电气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果冷库、集贸市场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社会单位 5481家,整改火灾隐患6780处,有力地净化了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三、公共消防设施基础不断夯实
全县新增市政消火栓125个,市政消火栓数量达到196个。
“十三五”时期各年度消火栓数量、新增统计及完好率统计表
区域 |
项目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城区 |
应有市政消火栓数 |
245 |
245 |
245 |
290 |
290 |
现状市政消火栓总数 |
86 |
86 |
86 |
172 |
200 |
|
年度新增消火栓数 |
0 |
0 |
0 |
106 |
28 |
|
缺建率 |
65% |
65% |
65% |
41% |
35% |
|
完好率 |
95% |
97% |
95% |
95% |
98% |
四、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明显提升
“十三五”期间,县消防救援大队先后制定下发冬训、夏训、全员岗位大练兵等各类练兵方案15份,召开专题练兵工作推进会26次,开展冬训比武竞赛5次、夏训比武竞赛5次,月考核60次,制定了《万荣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训练奖惩措施》,以考促训,明确奖惩,发掘出了一批训练尖兵,提升了全体指战员的体技能水平;“十三五”以来,针对高层、大型综合体、古建筑火灾扑救和洪涝、泥石流、地震等特种灾害处置修订完善方案、预案30份;应急、医疗、供水、供电、通信、蓝天救援队等社会联动力量参与,开展实战演练50余次,圆满完成以万荣县为主战区的李家大院和东岳庙等支队级跨区域文物古建筑火灾扑救实战演练2次,全面提升了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实战能力。五年来,全县消防队伍共接警出动1050余起,抢救被困人员近90人,抢救财产价值达1769万余元。
五、宣传教育培训成效明显
“十三五”期间,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要求,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在全县部署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消防安全暑期教育专项行动”和“冬春期间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组织开展“百日宣传”活动,对各单位消防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专项宣传培训,组织开展“119宣传月启动仪式”、“安全生产月”和“防灾减灾日”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每月组织开放消防站活动,发动社会单位在主要街道、商业综合体、社区、酒店等公共场所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宣传海报,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了消防安全知晓率。
第二节 “十四五”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从全县的消防安全形势来看,虽然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和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形势依然严峻,消防工作面临更大压力、更多挑战。
(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基层单位和组织抓消防工作缺少主动性,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存在组织机构和履职脱节现象,消防安全网格员巡查上报处置流程不畅,消防安全末梢存在漏管现象。个别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未将“管行业也要管安全,管业务也要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到工作中。部分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在资金和人员上投入不足,消防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四个能力”建设仍然薄弱。“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仍需加强。
(二)重点领域火灾防控水平有待提升。万荣县历史文化悠久,文物保护单位众多,火灾是威胁文物古建筑安全的最大因素。万荣是果业大县,储存果品冷库规模不断扩大,并且多处于偏远地区,果冷库建设无相关部门监管、审批,建筑耐火等级底,且消防设施短缺,对传统消防安全监管方式和消防技术水平提出了新的课题。万荣县是农业大县、人口大县,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机制和制度不完善问题凸显,一些乡村地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消防安全整体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特别是缺乏必要的消防投入,防火安全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严重不足,火灾隐患多,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仍然薄弱,新形势下乡村地区火灾防控面临新问题、新挑战。
(三)应急救援训练工作有待提升。存在“水源档案”“六熟悉”及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工作不细致、不认真的问题,训练方面大部分指战员对训练科目的认识不够深入,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训练,容易造成肌肉拉伤等训练受伤事件;由于万荣县本身地质及洪涝灾害较少,面对这些特种灾害事故实战经验匮乏,而且县消防救援大队的特种灾害防护及器材装备配置较少,特别是冲锋舟、凿岩机及大型器械等器材装备不足;装备技师人数较少,对所有装备维护和保养工作细节处理不到位。
(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升。农村消防工作缺乏投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抗御火灾事故能力薄弱。受历史遗留、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得不到保障,特别是老城区“欠账”严重。
(五)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结构有待提升。目前,县消防救援大队共配备3辆执勤消防车,均为泡沫水罐消防车,且服役时间均较长。缺少云梯消防车、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和多功能抢险救援车,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和抢险救援能力不足。
(六)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滞后。全国重点镇荣河镇、达到建站条件的汉薛镇、通化镇未完全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的标准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
(七)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升。“政府购买、消防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格局还未形成,广大群众还没有形成自觉的消防安全防患和保护意识。虽然广泛开展了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但主要停留在针对一般群众的普遍性宣传提示,消防宣传手段、形式、内容等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落实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课时、内容等要求。每年因公众消防意识薄弱、缺乏消防常识而引发火灾、造成伤亡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居民火灾起数占到火灾总数的75%以上,特别是“小火亡人”暴露出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自防自救能力差等问题较为突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十四五”工作目标和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抗御火灾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全面优化消防人文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深入完善消防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消防安全防控网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消防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着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提升和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切实把确保人民生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
——坚持深化执法改革。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大力解决消防安全瓶颈难题,严格督改火灾隐患,依法纠正和处理消防违法行为;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火灾总体形势。全县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每年控制在0.09人以内,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法治建设。消防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执法执勤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创造优质的消防执法环境。
——消防安全责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公共消防基础。科学编制、修订、实施好城乡消防规划。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消防站布局更加合理。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5%。优化消防车辆结构、提高消防装备科技含量和配套率。
——应急救援建设。全面建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职消防队为补充、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为基础”的复合型消防力量体系。执勤训练改革深入推进,指挥调度扁平顺畅,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和社会联动机制完善高效,社会综合应急救援水平明显增强。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措施
第一节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强化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发〔2017〕8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晋政办〔2020〕19号),全面健全职责明晰、高效、顺畅的责任体系。县政府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消防经费、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纳入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务督查等工作内容,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专项考核。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机制,乡镇(街道)应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职责。
(二)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落实本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加强系统、行业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行业系统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通报制度。公安派出所依法加强对“九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三)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规范消控室管理和落实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巩固提升 “四个能力”水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6+1”措施,即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建立一个微型消防站。
第二节 全面提高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结合实际,部署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果冷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单位, 推动建立专职消防队伍;针对“人、火、水、电、雷”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以李家大院文化建筑群为试点,探索集中连片古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高火灾防范水平。
严格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
(二)创新社会消防安全治理。
一是深化消防网格化户管理。依托政法委综治管理平台,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网格员职责,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2021年,5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实现规范管理;2022年,60%实现规范化管理;2023年,70%实现规范化管理;2024年,80%实现规范化管理;2025年,100%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是深入推进生命通道集中治理。督促每个乡镇(社区办)至少完成1个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1年完成50%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60%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3年完成70%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4年完成80%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5年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治理任务。
三是持续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2021年,5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0%的街道和社区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2022年,7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0%的街道和社区、高层建筑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到2025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街道、社区和高层建筑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四是推动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推动符合一定条件的出租房、公寓、“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逐步鼓励和引导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住宅场所、亡人火灾多发场所以及其他居民住宅内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
(三)强化乡镇消防力量建设。
一是压实乡镇(街道)火灾防控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指导乡镇(街道)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度。推动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行业领域内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将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视线。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自建房、民宿、农家乐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场所,推动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指导乡镇(街道)定期评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分析研判火灾风险、通报突出火情,提出重点治理和改进意见。
二是组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严格落实《山西省消防条例》《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各地实际,指导乡镇(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本级消防工作议事机构,明确乡镇(街道)各部门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工作具体责任人,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同时,建议通过调整事业编人员或采取借用事业编制招录方式引进专门技术人才,来具体承担协助指导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行政执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责任务。
三是推进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依托现有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加挂牌子等方式设立消防工作站(所)。消防工作站(所)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判、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接受所在乡镇(街道)和属地消防救援大队的双重领导。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所)配备3至5名专职工作人员(街道、城关镇原则上配备5人,其他乡镇至少配备3人),其中至少有2名乡镇(街道)在编人员。消防工作站(所)负责人可由乡镇(街道)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或班子成员兼任,其余人员可由各地通过公开招录或派遣现有消防文员经考核培训合格后协助开展日常消防工作。
(四)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效。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开展经常性的公益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密集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要利用标识、图片、视频等形式,加强对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普及。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推动消防教材“进学校、进军训”,尤其要在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视对老人、儿童和妇女人群的消防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2021年、2023年、2025年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65%、70%。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2021年,新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第三节 全面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一)完善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结合城乡发展实际及城市总体规划,及时修编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2年,完成主城区消防规划的修编,2023年,14个乡镇完成消防规划修编工作,规划中明确消防队(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
(二)加快消防站建设。根据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和灭火救援任务量等实际需求,依照标准综合评估,及时安排消防站新建项目,并严格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人员、装备及相关设施。
(三)加强消防供水和消防车通道建设。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确保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符合要求。新建的市政道路,要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市政消防供水设施;针对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制定年度补建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十四五”期间,全县应补建180个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要落实验收、维护保养和管理责任,确保设施完好,到2025年,完好率达到 95%。各乡、镇政府在道路建设时要将消防车通道同步规划、投入、建设;提高道路承载大型消防车的能力,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靠近市政消防供水设施的道路和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沿街道路,应当确保消防车的作业需要;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四节 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一)强化灭火救援实战化建设。消防部门加强对辖区典型(类型)灾害事故处置的技战术研究,制定完善应对措施,强化装备评估配备,修订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作战力量编成、协作区响应机制、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和缺水地区供水方案,掌握辖区重点单位分布、分类情况及其危险性,掌握典型灾害事故处置程序。重点强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的熟悉演练及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二)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十四五”期间,配备云梯消防车、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以及救援指挥车,使车辆装备配备更加合理。同时购置雷达生命探测仪、大流量消防炮等高性能装备,储备足量灭火剂,加强水域、地震、山岳等救援装备建设,配齐个人防护装备、消防监督以及消防宣传教育装备。
(三)推进多元消防专业力量建设。大力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2023年底,荣河镇建成一级乡镇消防队,汉薛、通化等其他符合条件的建制镇,要全部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建成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力争“十四五”末初步形成全面覆盖、管理规范、响应及时的乡镇专职消防力量体系。
(四)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公安、消防、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交通、环境、气象等多种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明确相关部门及力量的职责任务,加强专家组建设,将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装备物资的快速投送能力,确保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同高效、运转高效。建立完善以消防救援机构为主力、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实装、实地、实战常态化训练演练机制,不断提升警地联勤联动水平,提高多种力量协同作战能力。
第五节 全面优化消防人文环境
(一)打造多元消防文化。结合全县特点,打造符合地域文化特点的消防文化宣传阵地,依托文物旅游景点树立消防文化宣传品牌。依托公园、科普场馆、教育基地等公众文化娱乐设施,拓建消防文化功能区域,重点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场馆的建设。建立至少1个消防主题文化公园、1条(个)消防宣传示范街、消防宣传示范社区等实体阵地。推动消防微电影、公益广告、小说等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推出一批反映消防工作和消防队伍建设的优秀影视文化作品。
(二)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山西省消防条例》,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和领域,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逐起调查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各方责任,相关责任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全面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完善“互联网十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实现执法全过程网上监督、公开透明。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消防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建立健全终身负责制,严格消防干部及其近亲属从业限制。优化便民利企服务。全面清理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同时,为防止取消、精简消防审批项目后,可能出现的失控漏管问题。坚持执行责任倒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现象,树立廉洁高效、执法为民的消防救援队伍整体形象。
(三)落实消防职业优待保障政策。严格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伤亡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社会保险。按照消防救援人员职业优待保障政策,分类建立指战员家属子女免费医疗、优惠医疗和参加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心理疾病预防与干预机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推进公寓房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指战员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好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帮助解决家属子女就业和干部转业安置工作,积极主动为因公牺牲、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节 重点工程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在完成“十四五”规划建设重点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完成以下九大重点工程。
(一)消防队(站)建设工程。应在县城西南方向建设一级城市消防站。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000㎡(15亩),规划新建一幢4层营房、一幢2层附属楼、附属用房(门房、配电机房、泵房、水池等)、训练塔、训练场及场地硬化铺装、绿化、室外管网和电网、围墙等公用配套设施。拟建设规模4000㎡,其中营房建筑面积3000㎡,附属楼建筑面积800㎡,附属用房(门房、配电机房、泵房、水池等)面积为100㎡;训练塔面积100㎡;硬化面积5200㎡;绿化面积3747.40㎡,绿化率37.78%。
(二)皇甫(工业园区)特勤消防站。应在皇甫(工业园区)建设特勤消防站。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000㎡(18亩),规划新建一幢4层营房、一幢2层附属楼、附属用房(门房、配电机房、泵房、水池等)、训练塔、训练场及场地硬化铺装、绿化、室外管网和电网、围墙等公用配套设施。拟建设规模5600㎡,其中营房建筑面积4000㎡,附属楼建筑面积1000㎡,附属用房(门房、配电机房、泵房、水池等)面积为400㎡;训练塔面积200㎡;硬化面积6800㎡;绿化面积5347.40㎡,绿化率44.56%。
(三)乡镇消防站(队)建设项目。新建荣河、汉薛、通化、贾村、高村(李家大院景区)消防站。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700㎡,总建筑面积3000㎡。其中:荣河站规划用地面积1100㎡,建筑面积650㎡;汉薛、通化站各规划用地面积800㎡,建筑面积450㎡;其他各乡镇站规划用地面积400㎡,建筑面积220㎡。各规划建设1幢2层综合用房,其中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通讯室、体能训练室、器材库;业务辅助用房包括会议(学习)室、备勤室;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浴室、厕所。
(四)市政消火栓建设工程。全县应建市政消火栓380个,现有市政消火栓200个,其中完好196个,损坏4个,完好率为98%,应补建180个市政消火栓;所有新建、改建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消火栓。
(五)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建成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六)消防主题文化公园建设工程。2023年底前,建成以消防主题为主要特色的公园。
(七)公共充电停车棚建设项目。在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或附近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棚,每个车棚可容纳500辆电动车停放充电。共建设15个。
(八)消防物联网建设项目。依托新建城市消防站,建设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智能监控中心;同时,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增设智能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掌握单位消防设施运行和管理状态。
(九)消防救援能力提升项目。配备大吨位水罐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智能消防通讯装备和训练设施(真烟真火训练设施、化工装置火灾模拟设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发改、规划、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支持规划落实。
(二)强化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和《山西省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晋财政法〔2012〕144号),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随经济发展逐年递增;要加大对消防基础设施、车辆装备、消防队(站)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街道乡镇、村(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等的投入,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切实保障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消防设施和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确保建设资金落实。
(三)强化评估问责。要将《规划》分级落实到各乡镇(社区办)、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落实主要工作实施主体、资金和进度,推进重点工作按期启动、实施和完成。要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本辖区、本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措施,落实本《规划》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对落实本《规划》不力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万荣县“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补建规划表
单位 |
规划应建数 |
截至2022年实有总数 |
欠账数 |
年度 |
市政消火栓(个) |
|||
城区 |
乡镇级 |
|||||||
新建数 |
达到总数 |
新建数 |
达到总数 |
|||||
万荣 |
380 |
200 |
180 |
2021 |
5 |
196 |
|
|
2022 |
30 |
226 |
|
|
||||
2023 |
50 |
276 |
|
|
||||
2024 |
50 |
326 |
|
|
||||
2025 |
54 |
380 |
|
|
||||
备注: “十四五”期间,在补齐市政消火栓欠账的同时,新增市政道路、管网应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确保不欠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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