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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2023年水果生产奖励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3 16:35 来源: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荣县2023年水果生产奖励补助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荣县2023年水果生产奖励补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荣县2023年水果生产奖励补助
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的有关精神,聚焦“特优高效”,发展现代果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
万荣县域内从事果品种植、园区基地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等。
二、建议品类及品种
(一)苹果
早中熟:鲁丽、华硕、美味、秦脆、大卫嘎啦等;
中晚熟:瑞雪、爱妃、瑞香红、众城3号、新2001等优系红富士。
(二)桃
蟠桃类:中蟠7号、中油蟠11号、中蟠9号、中油蟠13号、中蟠102号、中油蟠9号、中油蟠7号、中油蟠15号、中油蟠味帝、中蟠21号等;
油桃类:中油27号、中油18号、中油34号、中油金铭、中油金黛、中油金缘、中油20号、中油金甘等;
毛桃类:中桃金魁、锦春黄桃、霞晖8号、中桃金阳、中桃金蜜等。
(三)樱桃
露地栽培:无病毒红灯、美早、萨米脱、艳阳、桑提娜、拉宾斯、5—5等品种;
设施栽培:美早、萨米脱等大果丰产主栽品种;
近几年各农科院所培育品种:蜜露、蜜泉、蜜脆、丽珠、俄罗斯8号等品种。
(四)葡萄
阳光玫瑰、妮娜公主、浪漫红颜、红艳无核、克伦生、夏黑、ALB7、AWE3等国内外新优品种。
(五)梨
丹霞红、玉露香、秋月、苏翠一号、红贵妃等品种。
(六)其他小水果
杏、猕猴桃、鲜食柿子等特色小水果。
三、新优品种建园奖补条件及标准
(一)示范园区建设
1、苹果新品种新模式栽植园区
(1)奖补条件:
①连片栽植200亩以上;
②栽植地点为原有园地;
③2023年3月20日前做好土壤消毒、晾晒等苗木栽植前期工作;
④栽植砧木为M26、MT337自根砧或G935抗重茬砧木;
⑤栽植苗木为有分枝的大苗,成活率在85%以上;
⑥栽培模式为矮砧宽行密植,株行距(1.5-2)×4m;
⑦配备园艺地布、水肥一体化和格架系统等设施;
⑧栽植前增施有机肥,栽植后果园行间生草;
⑨所有新建园内套种高杆作物的不予补助。
(2)奖补标准:
①经验收合格后,50元/株以上的带分枝大苗每株补助30元;
②土壤消毒处理500元/亩;
③格架系统1000元/亩;
④水肥一体化设施由项目单位统一实施4000元/亩;
⑤已享受其他专项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梨新品种新模式栽植园区
(1)奖补条件:
①连片栽植200亩以上;
②栽植地点为原有园地;
③2023年3月20日前做好土壤消毒、晾晒等苗木栽植前期工作;
④栽植砧木为杜梨基砧;
⑤栽植苗木为二年生新品种梨树苗,成活率在85%以上;
⑥株行距(1.5-2)×(3.5-4)m;
⑦配备园艺地布、水肥一体化和格架系统等设施;
⑧栽植前增施有机肥,栽植后果园行间生草;
⑨所有新建园内套种高杆作物的不予补助。
(2)奖补标准:
①经验收合格后,每株苗木补助30%;
②土壤消毒处理500元/亩;
③水肥一体化设施由项目单位统一实施2500元/亩;
④已享受其他专项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桃新品种新模式栽植园区
(1)奖补条件:
①连片栽植200亩以上;
②栽植地点为原有园地;
③2023年3月20日前做好土壤消毒、晾晒等苗木栽植前期工作;
④栽植苗木为新品种桃幼苗,成活率在85%以上;
⑤株行距(2.5-3.5)×(4-5)m;
⑥配备园艺地布、水肥一体化和格架系统等设施;
⑦栽植前增施有机肥,栽植后果园行间生草;
⑧所有新建园内套种高杆作物的不予补助。
(2)奖补标准:
①经验收合格后,奖补土壤消毒、苗木、水肥一体化、架材等基础设施3500元/亩;
②已享受其他专项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新优水果建园或农户自建园
奖补条件:
(1)栽植面积5亩以上;
(2)在原有园地上栽植苹果、樱桃、桃、梨、猕猴桃、葡萄、杏等新优品种水果。
2、奖补标准:
(1)2年以上成品樱桃幼苗每株补助15元;
(2)栽植苹果、杏、梨、桃、猕猴桃、葡萄等其它新优品种苗木补助30%。
(三)设施果业
1、奖补条件:
(1)在原有园地上,建设葡萄、猕猴桃、桃、鲜食柿子、鲜食枣等设施大棚;
(2)建设日光温室与钢架保温大棚的室内面积不小于5亩,全钢架大棚建筑面积不小于10亩,避雨棚面积不小于30亩;
(3)日光温室建设标准:高度达到4米以上,跨度8米以上,配备保温被、卷帘机保温设施;钢架保温大棚:宽度8米以上,高度6.5米,配备保温被、卷帘机保温设施;钢架塑料拱棚:跨度8米以上,高度2.8米以上;避雨棚:钢架竹木结构、宽度2米以上,能起到防雨作用。
2、奖补标准:
(1)葡萄设施大棚8000元/亩;
(2)其他日光温室大棚、钢架保温大棚10000元/亩,钢架塑料拱棚5000元/亩,避雨棚1000元/亩。
(3)已享受其他专项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苗圃建设
1、奖补条件:
(1)连片栽植100亩以上;
(2)栽植地点为原有园地;
(3)2023年3月20日前做好土壤消毒、晾晒等苗木栽植前期工作;
(4)栽植苗木为新品种水果幼苗,成活率在85%以上;
(5)配备园艺地布、水肥一体化和格架系统等设施;
(6)栽植前增施有机肥;
(7)所有新建园内套种高杆作物的不予补助。
2、奖补标准:
(1)经验收合格后,每株幼苗补助30%;
(2)土壤消毒处理500元/亩,增施有机肥500元/亩;
(3)水肥一体化设施4000元/亩;
(4)日光温室大棚、钢架保温大棚10000元/亩,钢架设施大棚5000元/亩,避雨棚1000元/亩;
(5)已享受其他专项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奖补程序
坚持“先建后补、村级呈报、乡镇审核、部门抽查”,确保公开公正、程序严格。
1、确定实施主体。以乡(镇)为单位,确定需要改造的奖补对象,书面形式上报县果业中心,由县果业中心汇总后报县政府。
2、统一安排指导。根据各乡(镇)报送情况,县果业发展中心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做好种植规划、技术指导等工作。
3、合理验收审核。各村委会按照相关要求,提前申报,认真统计,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奖补项目验收核实的责任主体,要组建专人,逐村逐园进行验收,并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确认无误后向果业发展中心上报花名册、乡(镇)政府验收表、公示照片、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4、科学抽查核验。县果业发展中心组建验收小组,根据乡镇上报花名册、验收表、承诺书等相关资料逐乡(镇)进行抽查验收,每个村抽查户数不低于30%,验收达标后,按程序进行奖补。
本文由县果业发展中心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