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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3-0018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2-20
标  题: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长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2-20
主 题 词: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长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0 17:14    来源: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长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县长、副县长分工通知如下。

  王飞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家敏杰常务副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财税金融、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应急管理、营商环境、外事、双拥、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信息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局、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县项目推进中心、县政府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协调中心、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统计数据中心(县统计普查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民政府网站、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国际金融和国库支付中心、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林草发展中心(国有林场)、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编办、县人民武装部、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县档案馆、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税务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公路段、银监办、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人保财险、人寿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阳副县长:负责工业经济、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商务局、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

  联系县工商业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药材公司、石油公司、煤运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史志国副县长:负责城市建设、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集团(县人民医院、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万荣二中、万荣高级技工学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万荣中学、共青团万荣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住房公积金万荣管理部。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军副县长:负责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宣传推介、能源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县能源局、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县文物保护中心(旅游发展中心)、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县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研究室)、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华书店、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新闻出版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肖龙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县果业发展中心(万荣农产品出口服务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县河务管理中心(水资源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县气象局、河务局、西范扬水工程管理局、北赵引黄工程管理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袁珺副县长: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民政救助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社区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县就业服务中心(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县公务员局、县邮政局、县烟草专卖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泽林副县长:负责公共安全、法治建设等方面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含交通管理大队)。

  分管县司法局(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武警万荣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述分工中未列入的其他科级单位,随其主管部门由有关领导同志分管。

  原由县政府领导同志担任的各议事协调机构职务,按照新的工作分工由有关领导同志担任。

  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环保、管稳定的原则,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信访稳定工作分别负责。

  附件:万荣县人民政府领导和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领导AB岗工作规定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荣县人民政府领导和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领导

  AB岗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确保政府工作无缝衔接、高效运转,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AB岗工作制度,是指互为AB岗的领导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的有关工作的制度。

  第三条  AB岗的具体设置为:家敏杰、袁珺互为AB岗,张阳、王军互为AB岗,史志国、吴中庆互为AB岗,王肖龙、薛颜学互为AB岗,任泽林待示范区副主任配齐后AB岗。

  第四条  凡省、市、县明确要求参加的会议或活动,相关领导须按要求及时参加,如工作冲突或外出公务,则需主动协调AB岗领导亲自参会。

  第五条  互为AB岗的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出差或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同时外出,由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

  第六条  互为AB岗的领导代为履职期间,相关副主任或文秘人员要主动及时向代为履职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呈送相应公文。代为履职结束,相关副主任或秘书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做好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