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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10 08:35    来源: 万荣县水利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情况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2年增减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

  四、基本支出

  五、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万荣县水利局系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容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在编人数96人,退休人员37人。内设科室办公室、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农水股;下属单位有:水利发展中心、河务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情况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2年增减情况

  2023年收入2111.48万元,2022年收入1299.7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11.6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县级安排的项目增加。2023年支出2111.48万元,2022年支出1299.79万元。与2021年相比单位支出总体增加811.6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县级安排的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4773万元,较2022年预算基本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共6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共1056万元。其中:遗属及其他优抚人员支出绩效目标11.4万元;张王水库维修养护绩效目标5.6万元;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及水质检测绩效目标90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绩效目标15万元;汾河入黄口生物多样性保育区项目绩效目标350万元;汾河入黄河口生态修复保护工程绩效目标58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存款利息等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3年河长制工作经费_.xlsx

  2023年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及水质监测.xlsx

  2023年遗属人员补助金.xlsx

  2023年张王水库维修养护.xlsx

  汾河入黄河口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生物多样性保育区.xlsx

  汾河入黄口生态修复保护工程.xlsx

     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