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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市场监管领域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10:05    来源: 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双随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全县“放管服效”改革,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督体制,按照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减轻企业负担,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安排

  各牵头部门根据《万荣县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牵头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三、方法步骤

  (一)确定联合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牵头单位要负责联系配合单位,在任务抽查之前做好各自监管对象库及执法人员库的维护工作,由牵头单位从监管对象库中抽取被检查对象,任务派发后,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各自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商定联合检查时间,达到联合检查的效果。

  (二)抽查、检查方式。针对检查项目,采取定向抽查,以实地核查方式为主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工作。

  (三)检查结果公开。各执法人员根据各自监管职能,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山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会商制度,研究解决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对联合抽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计划,按照职责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抽查工作。

  (二)明确牵头职责。牵头单位在联合抽查过程中,落实车辆保障,统筹协调,对同一市场主体涉及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同时,牵头单位要对照任务做好执法人员分配。

  (三)强化业务培训。针对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涉及面广,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等特点,各单位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联合抽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万荣县2023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