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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贯彻落实《运城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08:32 来源: 万荣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荣县贯彻落实《运城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荣县贯彻落实<运城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万荣县贯彻落实《运城市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国家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以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通知》精神,运城市积极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探索监管方式创新和服务举措优化,加速电商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旧动能转化,促进网络经济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万荣农产品丰富、特色产业多样、电商氛围浓厚等优势,坚持“创环境、促发展、强监管、优服务”,大力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制度、服务和管理创新,奋力开创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重创新的网络市场发展新格局,推动传统实体经济高质高速转型发展,全力打造网络市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范例。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网络经济高效发展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促进和规范网络市场发展的政策,制订网络经济发展规划。完善电商扶持政策,加大对重点、特色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平台和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为电商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商企业融资合作。
2.鼓励电商产业集聚发展。发挥电商孵化基地、电商服务中心、乡镇电商服务站的集聚作用,打造产业集群,实现规模经济主体与专业化主体共同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共享和人才合理流动,增强集群内企业市场竞争力。在示范区内形成一批行业聚集度高、规模影响力大的特色电商集群。加大优质电商企业的示范培育力度,鼓励规模以上和潜力型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中小型企业进阶发展,形成发展梯队。(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电商企业与实体企业线上与线下双向融合。加速“互联网+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提升实体产业流通侧的数字化步伐,促进线上线下互补共生、互利互惠。鼓励大中型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市场,拓展企业多元化布局。(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助推新业态创新发展。鼓励实体市场与电商企业对接,引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加强直播产业链建设,引入头部MCN机构,集聚一批直播平台公司、直播经纪公司、供应链公司和主播达人,培育一批优质直播电商企业。鼓励新业态龙头企业制定标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关注新业态就业群体,增强其在电商领域的就业率、创业率及电子商务对其他行业的辐射价值。(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探索电商趋势与发展机遇。鼓励企业、协会等设立智库、研究院等机构,探索研究电商支撑技术,聚焦前沿关键领域,研判未来电商技术发展方向。引导电子商务上下游资源加速配置,支持电商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技术转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发展前沿技术,部署新型业态,实现技术头部企业数量增加。(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教育局)
6.加快跨境电商的高质量发展。深化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支持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商平台进行资源对接,鼓励传统工贸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升跨境消费动能,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做好农产品对接工作,鼓励大型电商平台搭建电商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
(二)规范网络市场监管体系
7.在全系统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市场监管局要积极适应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向互联网领域整体延伸的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内各层级之间、各业务监管条线之间网络交易监管职责分工,充分发挥业务条线专业监管和网监条线综合协调的优势,按照线上线下职能一致、业务归口一致的原则全面对接监管任务职责,部署工作要同时涵盖线上和线下,做到线上线下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全覆盖、各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网络交易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8.加强数字化监管。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市场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健全网络经营主体库,及时反映网络市场运营状况和监管动态。强化风险预判,实时监测、分析、预警网络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法律风险,形成事前有预判、事中有处置、事后有救济的全过程闭环监管。深化与平台企业在新业态监管方面的探索和合作,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之间共享网络市场运营状况、监管数据,通过部门协同发力,提升数字监管成效。(责任单位:县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9.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采取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对首次且未造成明显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责任单位:县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0.开展协同监管。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部门横向协同和市、县纵向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深化跨区域合作,在消费维权、执法办案、产品抽检、网络监测、电子取证、案件移送等方面开展信息共享和交流协作,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县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县消费者协会)
11.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价格违法行为监管,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等行为。围绕重点行业和民生热点,深入开展互联网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刷单炒信、商业诋毁、大数据杀熟、侵犯知识产权、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2.推动社会共治格局。加强行政指导,强化行业自律,倡导网络经营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政企合作,发挥平台企业数据资源与技术优势,深化政府和平台企业在数据共享、联合打假、信用联合惩戒、投诉纠纷处置等方面的合作。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曝光违法失信行为,传递网络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费者协会、县电商协会)
(三)优化网络营商环境
13.完善市场主体便利准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登记流程、办事程序,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平台;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条件设置,加大“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住宅商用”等改革举措,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建立全方位服务、咨询及指导机制,满足网络经济主体的各类需求。(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把好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关,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各项政策真正惠及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5.鼓励提升品牌与标准建设。要扩大宣传,主动服务,提升网络市场主体的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网络市场主体申报各类质量品牌荣誉、开展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予以指导与支持。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研究,推动电子商务标准化进程,夯实电子商务质量品牌发展基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科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
16.加快人才培育。及时出台、更新、升级适应网络市场发展特点的人才政策。加快高端人才引进、中端人才培养,安排优秀人才在政府、企业、智库、协会等组织轮岗锻炼。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更多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科局)
17.升级公共服务。搭建引领电商发展的高位平台,为示范区内的网络市场主体提供数据共享、信息公开、网上办事、联动监管、精准服务等一站式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定期举办网络市场峰会,交流网络市场发展治理经验,倡导电商企业诚信自律,营造良好的网络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县工科局、县市场监管局)
18.完善配套支撑。加快5G、云计算等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性能和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为网络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快电商物流智慧体系建设,统筹软硬件升级,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布局,利用智能化设施设备支撑物流全链条闭环追溯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工科局)
19.推进放心消费。聚焦“稳经济、促消费、扩投资”目标,深化放心消费建设,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规范发展。督促平台企业发挥技术力量和大数据优势,加强对商品和服务品质的管理。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和争议在线解决机制,深化消费维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支持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维权,依法打击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消费者协会)
(四)探索网络监管创新
20.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第三方平台的主体管理责任,督促平台经营者履行经营资格审查、食品安全管理、区分标注平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协助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等法定义务和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检查力度,提高平台经营者履行管理责任的能力和水平。以落实网络经营主体经营数据信息报送制度为基础,进一步梳理明确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权利义务,细化报送内容、严格报送程序,切实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促进法律、法规、规章中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1.健全法治建设。加强对新模式、新业态的研究,及时推动修订不适应网络市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与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具有万荣特色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制度体系。划清职责界限,合理界定政府监管职责、平台主体责任及平台内经营者责任,避免平台企业责任不当扩大,防止平台治理责任转嫁。(责任单位:县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
22.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整合政府各部门的信用评价数据,开展网络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开展分类监管,对信用水平低、风险水平高的企业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频次。加强网络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披露与公示,对守信企业给予一定激励,对失信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促进网络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县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细化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职责任务、时间节点及责任人员,实行项目化管理,并及时汇总创建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都要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创建工作,积极为创建工作提供方便。各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程香;联系电话:13835863281)
(三)加强宣传提升。各成员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对于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提炼总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此文件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解读。
附件:1.万荣县推进运城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