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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YC08210/2023-0152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万荣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0-26
标  题: 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广国家高速公路(G3511)菏泽至宝鸡联络线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0-26
主 题 词:

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广国家高速公路(G3511)菏泽至宝鸡联络线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6 15:46    来源: 万荣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广国家高速公路(G3511)菏泽至宝鸡联络线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中铁建投山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济广国家高速公路(G3511)菏泽至宝鸡联络线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已经国务院批准,运城市人民政府已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广国家高速公路(G3511)菏泽至宝鸡联络线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转发我县,现将批复及通知转发你公司。

  该项目共批准我县建设用地14.2285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4.1967公顷(其中耕地1.40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318公顷。

  请你公司接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附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广国家高速公路(G3511)菏泽至宝鸡联络线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运政征土字〔2023〕59号)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