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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广国家高速公路(G3511)菏泽至宝鸡联络线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6 15:46 来源: 万荣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广国家高速公路(G3511)菏泽至宝鸡联络线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中铁建投山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济广国家高速公路(G3511)菏泽至宝鸡联络线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已经国务院批准,运城市人民政府已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广国家高速公路(G3511)菏泽至宝鸡联络线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转发我县,现将批复及通知转发你公司。
该项目共批准我县建设用地14.2285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4.1967公顷(其中耕地1.400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318公顷。
请你公司接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附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济广国家高速公路(G3511)菏泽至宝鸡联络线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运政征土字〔2023〕59号)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