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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变更和增加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5 17:44 来源: 万荣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市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变更和增加
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变更和增加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运政发〔2023〕3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相应取消、承接、变更、增加行政职权事项30项,其中取消行政职权12项、承接行政职权2项、变更行政职权10项、增加行政职权6项。
现将具体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承接、变更、增加的事项,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编制要求,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同时要及时编制“一清单两张图”(权责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以往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与本决定不符的,以本决定为准,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