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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关于万荣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6 09:12    来源: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范交易风险,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运城监管分局关于印发<运建房字〔2022〕59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商品房预售款(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购房款)应全部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监督举报电话:0359-4522279、4680922

  望购房人在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对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附:万荣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统计汇总表

  2024年4月26日

  万荣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统计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