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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4-00901 主题分类: 重要实事项目
发文机关: 万荣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15
标  题: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延伸电力工程投资界面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5-15
主 题 词: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延伸电力工程投资界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5 08:51    来源: 万荣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延伸

  电力工程投资界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1〕3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万荣县电力延伸工程建设,明确电力接入投资界面,规范城镇规划区内电力接入工程管理流程,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延伸电力工程投资界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力接入工程延伸投资界面范围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划拨、出让等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电力接入工程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电力接入工程是指从公共电网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供电工程,分为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和电力线路、配电设施等电气工程两部分。

  二、供电接入工程费用政企共担机制

  (一)供电公司投资范围。160千瓦及以下低压接入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至用户红线处,含计量表计)费用按照山西省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能源电力发〔2021〕190号)要求,全部由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承担报实现全县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二)属地政府投资范围。土地储备资金覆盖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划拨、出让等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电力接入工程延伸投资由县政府承担,确保供电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

  (三)政企共担投资范围。除以上两类外的用户电力接入工程,由县政府、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共担。县政府承担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承担电力线路、配电设施等电气工程投资。

  (四)其他。对于用户提出超标准报装、个性化需求时,由用户自行投资建设供电接入工程。

  三、电力接入工程项目管理

  (一)项目立项

  由县政府投资的电力接入工程,综合上一年度或近三年平均投资情况,由县直有关单位与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经县政府同意后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投资计划年中可进行动态调整。

  由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投资的电力接入工程,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组织立项。

  (二)项目实施

  1.供电企业投资范围内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

  由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按照现有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并承担项目建设全部费用。

  2.县政府投资范围内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

  由县政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组织招标、工程监督、验收等工作。项目实施中,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根据供电企业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建设。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参与电气工程和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的可研、设计、验收等环节。

  3.政企共担投资范围内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

  除以上两类外的电力接入工程项目,项目所需的线路通道(扫障、占地、补偿)、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由县政府投资建设。

  四、资产移交

  电力接入工程建成后,经研判认为移交至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有利于运行维护的外接电力设施,经县政府同意后,移交至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管理。

  五、安全监管

  移交至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的延伸投资界面的外接电力设施,投运后由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运维管理,并承担其安全管理责任;未移交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其安全管理责任。

  六、其他

  本通知由国网万荣县供电公司负责解释。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