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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4-0285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万荣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2-31
标  题: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速增效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12-31
主 题 词: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速增效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1 10:00    来源: 万荣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政办发〔2024〕22号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速增效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万荣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速增效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荣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速增效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部署,扎实推进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速增效走深走实,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围绕加快建设项目投资落地,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我县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质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用地指标要素保障

  (一)做好规划要素保障。县自然资源局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为依据,科学合理选址选线,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建设项目空间布局,提高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深度和质量。

  (二)做好计划指标管理。县发改局牵头做好重大项目清单梳理上报工作,符合要求的应纳尽纳,积极争取使用国家、省级计划指标;对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加大消化处置力度,通过“增存挂钩”机制核算更多可用新增计划指标;符合“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足额保障;国家、省重点支持的行业和产业计划指标给予倾斜支持。

  (三)做好占补平衡管理。县自然资源局加大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力度,统筹利用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其他农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等各类非耕地作为补充耕地来源,提高补充耕地指标储备。省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申请借用、调剂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二、用地审批提速

  (一)优化审批流程。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用地审批要件,落实“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优化相关事项审批(核)流程,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简化内部审批环节,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二)做好承接用地审批。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晋政发〔2024〕6号)要求,在被征地群众同意的前提下,市政府审批的批次类项目,组卷上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3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理之日);省政府审批的单独选址类项目组卷上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7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至省自然资源厅受理之日)。

  三、土地供应工作提速

  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和流程。在项目用地经批准后及时做好土地批供衔接,完成征拆补偿、通平等“净地”工作,并纳入土地储备库。同步落实文物考古和土壤污染调查前置机制,按程序核准规划条件,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做到“带方案供应”。划拨用地的项目供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60个自然日,出让用地的项目供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0个自然日。

  四、工作要求

  县自然资源局为用地保障提速增效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全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速增效工作,协调解决项目用地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发改局负责牵头做好重大项目(用地)清单梳理上报工作,及时将全县各级重点项目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用地)清单,并将全县已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相关数据的核实与衔接,推动全县高标准农田报备入库。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加快推进项目立项、初设和规划许可审批,协助做好项目前期论证等宏观管理、规划引导和协调监督工作。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负责开展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做好建设项目占用林草地审批(核)工作。各乡镇负责做好征地前期各项工作。

  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图解: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荣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速增效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