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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4 15:10 来源: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做好稳粮保供专题培训工作,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的通知》及《运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遴选1个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稳粮保供专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二、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培育机构服务粮油产业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培育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粮油实习实训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粮油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2024年以来承担农民培育工作评价较好的培育机构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5件12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近半年流水明细(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彩色照片);
9、申报单位其他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培育机构采取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的方式,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孙军智 电话: 13935955151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