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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2025年设施农业项目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8 11:43 来源: 万荣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一、补助对象
万荣县境内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经营主体要有完备的会计账簿,申报的设施项目要有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手续或确权证书,土地性质需符合设施农业建设要求。
二、补助金额
新建省级标准化园区每个补助50万元,新建集约化蔬菜育苗场(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每个补助50万元,新建全钢架塑料大棚每亩补助8000元,新建日光温室每亩补助3万元,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每亩补助2万元。
三、创建要求
(一)省级标准化园区
设施蔬菜标准化园区要求集中连片设施室内面积50亩以上,食用菌标准化园区要求年生产菌棒150万棒(袋)以上或床(田)式生产面积80亩以上。
(二)新建集约化蔬菜育苗场(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
集约化蔬菜育苗场基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年生产规模菌棒150万棒(袋)以上或床(田)式生产面积80亩以上。
(三)新建全钢架塑料大棚
主要用于春、秋季蔬菜生产,跨度8米以上的全钢架结构大棚或连栋大棚。
(四)新建日光温室
具有防寒保温覆盖设施,冬季可以正常生产蔬菜的温室、连栋温室、食用菌菇房(棚)和覆被式全钢架大棚(跨度10米以上,脊高4.5米以上,配备卷帘机、保温被等,含天桥式)。
(五)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
改造的日光温室应具有防寒保温覆盖设施,冬季可以用于正常蔬菜生产;香菇出菇棚。
四、申报方式
各生产经营主体,如有意向,在公示期内向万荣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申报,如有疑问电话咨询。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8日-5月7日
联系电话:0359-45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