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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万荣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12-22 08:42    来源: 万荣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建发〔2020〕31号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解决住房困难户居住问题,杜绝管理上的漏洞,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经济适用,确保公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制度。

  一、严把审批关。在危房改造户的选定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疑似危房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逐户鉴定,鉴定属于危房的批准实施改造,鉴定不属于危房的,结果可作为住房安全有保障认定的依据。做到符合条件的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并严格履行“农户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

  二、严把公示关。补助对象的审批信息要在村务、乡镇公开栏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明确补助标准与工程竣工时间、质量、面积等要求。

  三、严把面积关。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下农户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不含3人)农户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对超面积的改造一律取消其享受补助资金的资格。

  四、严把质量关。严格落实住建部“五个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质量监管。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安全性认定,对农户改造质量未达标准的,要查明原因,限期整改到位。

  五、严把验收关。危房改造竣工后,及时组织逐户验收。验收工作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 并及时将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在万荣政府网站上公示。

  六、严把资金关。严格按照中央资金的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所有危房改造户的补助资金一律由财政局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每年年初对上年度改造户资金发放进行核实,核实后要求改造户签字确认,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七、严把信访关。为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县危改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359—4522279。坚决查处冒领、克扣、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