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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

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应提供的资料

发布日期:2024-03-20 15:14    来源: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由户主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与资料原件、复印件:

  1.《万荣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

  3.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属低收入家庭,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本人出具收入情况说明;

  5.家庭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家用电器、交通工具等);

  6.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宅基证和租房协议);

  7.优抚对象、孤、老、病、残疾提供相关证明;

  8.申请人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申报信息的授权书;

  9.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