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食品安全抽查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2-06
标  题: 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9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12-06
主 题 词:

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9期)

发布日期:2024-12-06 10:20    来源: 万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本期公布7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乳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5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73批次。

  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为:

  1、菜豆1批次,万荣县示范初级中学购进的姜噻虫嗪超标,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2、辣椒1批次,万荣县解店镇艳红便利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辣椒噻虫胺超标,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73批次,具体为:

  1.蔬菜21批,检验项目为:异丙威、乐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噻虫嗪、哒螨灵、阿维菌素、克百威、甲拌磷、倍硫磷、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水胺硫磷、吡虫啉、镉(以Cd计)、铅(以Pb计)、氟虫腈、噻虫胺、烯酰吗啉、吡唑醚菌酯、甲基异柳磷、三唑磷、戊唑醇、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灭蝇胺、多菌灵、涕灭威、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等34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2.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3批,检测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酸价(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噻虫嗪等5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3.豆类7批,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吡虫啉、环丙唑醇等5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4.鲜蛋1批,检验项目为:甲硝唑、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虫腈、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恩诺沙星 氧氟沙星、沙拉沙星、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等13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5.餐饮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5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6.粮食加工品16批,检验项目为:赭曲霉毒素A、、镉(以Cd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₁、过氧化苯甲酰、玉米赤霉烯酮、苯并(a)芘、偶氮甲酰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无机砷(以As计)等10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7.乳制品7批,检验项目为:三聚氰胺、、商业无菌、铅(以Pb计)、非脂乳固体、脂肪、丙二醇、蛋白质、酸度、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10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8.调味品16批,检验项目为:碘(以I计)、、镉(以Cd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氯化钠(以干基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以亚铁氰根计)、总砷(以As计)、氯化钠含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吗啡、罂粟碱、可待因、那可丁、日落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氯化钠(以湿基计)、谷氨酸钠等23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一)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其结构新颖、特殊,性能与传统烟碱类杀虫剂相比更为优异,有可能成为世界性的大型杀虫剂品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二)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蛴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本次检验发现1批结球甘蓝的噻虫嗪超标。

  蔬菜、水果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不合格食品.xls

        附件3:合格食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