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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民政局关于征集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活动销售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0 16:54 来源: 万荣县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银发经济,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夯实居家养老基础,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为备老人群提供有效支持,根据《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省商务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将开展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活动。现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活动销售主体,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下午12点之前,符合资格条件的销售主体均可报名参与。
二、销售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销售主体应具备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或产生严重舆情的,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2.销售主体管理运营规范,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自愿参与并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3.线上销售主体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领券,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能对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能够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
三、报名资料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主体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以下材料:(一)销售主体名称、往年销售情况、主要销售产品等信息。(二)销售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打印,纸质材料一式2份。
地 址:万荣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联 系 人:李民
联系电话:4532503
电子邮箱:wanrongfuli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