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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12月和2025年第一季度养老机构运营经费发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8 16:28 来源: 万荣县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运政发〔2016〕11号)文件,为符合住房、消防、食品等相关手续的民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季度发放运营经费。目前,我县符合运营经费发放条件的养老机构共11家,经各养老机构上报表格,我局实地核查,2024年12月和2025年一季度入住人次共累计2995人次,共发放运营补助资金45.75万元,具体清单附后,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