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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农业农村局>部门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YC08210/2025-0132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发文机关: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6-11
标  题: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6-11
主 题 词: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1 16:40    来源: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遴选2个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农业龙头企业。

  二、资格要求

  1、培育机构应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培育机构服务我县特优产业发展,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训实习基地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5年12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5、申报机构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彩色照片);

  9、申报单位其他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培育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的方式,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袁超   18835910088          刘珊   13100193695

  附件:2025年万荣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