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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万荣县历史遗留矿山相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0 09:06 来源: 万荣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加快推进我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2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我县境内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县将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万荣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万荣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答复。
公示期: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地 址:万荣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旭兴
电 话:18295956810
万荣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