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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2-24 17:12    来源: 万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情况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2年增减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

  四、基本支出

  五、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万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在编人数12人,退休人员1人。内设科室3个,即办公室、拥军优抚股、安置股。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情况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2年预算增减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2834.76万元,2022年预算收入930.57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成立以来,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增强。2023年预算支出2834.76万元,2022年预算支出930.57万元。与2022年相比单位支出总体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成立以来,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增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672万元,较2022年预算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保运转费用减少。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公务用车保障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共19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共2698.43万元。其中:遗属及其他优抚人员绩效目标,1.4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绩效目标,15万元;光荣院专项业务绩效目标,5万元;军休机构保障绩效目标,10万元;涉军人员信访工作绩效目标,5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运行绩效目标,20万元;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管理绩效目标,20万元;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绩效目标,10万元;优抚对象生活抚恤绩效目标,800万元;退役军人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绩效目标,195.48万元;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及缴纳社会保险绩效目标,38.33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待遇保障绩效目标,260万元;义务兵优待金绩效目标,852万元;役前慰问及公祭活动绩效目标,10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绩效目标,75万元;部分退役士兵社保缴纳绩效目标,56.22万元;春节慰问绩效目标,100万元;八一慰问绩效目标,100万元;部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绩效目标,12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存款利息等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万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x

  万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