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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1 09:22 来源: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分级分类,依法监管
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包括以下6类检查对象: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劳务派遣单位;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4.住宿餐饮业及其它企业;5.水电燃气业企业;6.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
其中1-5类检查对象,执法检查对象名单通过本通知予以公开。第6类检查对象,为2023年度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方主体,在现场检查中予以确认;执法对象名单予以动态调整,本次不公开具体对象名单。未列入本次执法检查计划的,依据投诉举报专查、专项检查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守法践诺,诚信经营
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用人单位信用管理。在本次行政执法检查中,继续推行守法诚信信用承诺制。请各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年度报告中,主动公开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信息。其中劳动用工人数信息应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用工人数,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应为2023年12月31日各险种申报参保人数。各用人单位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在年度报告中如实公开登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登记注册信息无法联系或年度报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记入守法诚信档案并依法予以公开。各用人单位应报送书面《万荣县人社领域守法诚信信用承诺书》,我局将依法在信用中国(山西运城)网站对承诺书予以公开。各用人单位应依法制定、不断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规范执法、公正文明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各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应主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促进用人单位知法懂法守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现场检查比例不得低于执法检查计划数的20%。至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中,应当做到主动亮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各执法检查人员要主动进入用人单位、深入生产一线,面对面同劳动者进行沟通交流,了解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签订、休息休假、工资支付、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等情况。
四、部门联动,精准监管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各单位要对业务办理、日常监管、数据比对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主动做好推送通报工作。严格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现场监管系统、平台的作用,主动探索非现场监管方式,积极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执法、数字监察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进行督促整改、行政处罚等。对检查中发现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督促用人单位整改到位,杜绝以罚代管,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