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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3-0167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发文机关: 万荣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05
标  题: 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创建中药材特优产业强县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2-05
主 题 词:

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创建中药材特优产业强县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5 09:47    来源: 万荣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创建中药材特优产业强县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创建中药材特优产业强县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2023年创建中药材特优产业强县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特优农业产业强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3〕83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和土地出让收益省级统筹资金预算的通知》(万财农〔2023〕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打造集种、储、药、医、康、养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形成较为领先的中医药加工产业集群,引领带动全县中药材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不断提升万荣中药材的质量效益。 

  • 目标任务

  聚焦中药材产业,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市场化营销创新模式,打造国内外知名品牌,以生产优质精深加工产品为着力点,加快中药材全产业链开发,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建设时间

  2023年06月-2024年8月。

  四、资金使用

  (一)实施主体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实施内容

  1.年处理6000吨中药材技术改造项目。共设计有6条现代化、自动化、智能化的中药材前处理生产线,对现有的2条生产线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

  2.公司营销渠道拓展。(1)新增省级营销网点2个,市级营销网点50个,营销团队人员数量在原有基础上达到300名。(2)扩大招商医药代理合作方;(3)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药品交易博览会20余次;(4)在全国各大区域召开产品推介会8次。

  (三)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年处理6000吨中药材技术改造项目投资1800万元,营销渠道拓展投资1500万元。企业自筹2800万元,省财政奖补资金50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120万元用于设备设施购置,380万元用于营销渠道拓展。

  (四)补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按比例对项目单位进行奖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投资效果。

  (五)其他要求

  补助资金不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避免 面面俱到;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发展休闲农业、不得用于生产基地建设;不得购置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不得用于弥补各种奖金、津贴、福利、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和一般性公用经费缺口,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用于弥补实施主体经营亏损、偿还债务,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交叉重复。 

  • 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规章制度,认真按照实施内容,精心实施,确保项目的建设时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与实施方案一致,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每季度开展一次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要随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报市果业发展中心。

  项目单位要坚持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挤占或挪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并指定专人管理。自觉接受上级业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严格规范使用。

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创建中药材特优产业强县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