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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C08210/2024-002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万荣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2-18
标  题: 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2-18
主 题 词:

万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荣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18 09:00    来源: 万荣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万荣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荣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荣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荣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万荣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教督〔2023〕1号)文件要求,在前期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建立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创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创建工作方向明、任务清。

  (二)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按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评估要素,细化创建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

  (三)以督促评,以评促建。充分发挥评估的诊断、整改和激励功能,针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短板弱项,抓好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整改力度,强化攻坚克难,确保创建工作落细落实。

  三、总体目标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4年,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等各项指标达到评估标准,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四、工作任务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具体创建任务如下:

  (一)提高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二)全面落实政府工作责任

  1.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领导,落实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职责,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教育局)

  2.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幼儿园布局科学合理。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采取新(改)建、合并、设分园等措施优化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实施公办园挖潜增量工程,落实城区学前教育学位保障措施,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园,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做到与住宅项目首期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要求。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本级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教育局)

  5.财政投入到位。承担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建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落实不低于每年600元的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学前教育阶段按在园幼儿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实现逐年只增不减。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持续巩固入园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

  6.收费合理。制定并落实公办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依法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建立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县域内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

  7.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及时足额发放,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8.安全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卫体、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相关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卫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9.监管制度比较完善。加强源头监管,落实幼儿园准入管理。完善过程监管,落实年检制度。建立督导评估制度,落实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消除县域内无证园。(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教育局)

  (三)大力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1.办园条件合格。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必须全部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2017年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要有计划地通过改扩建或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达标。玩教具和图书配备要符合国家和省定标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要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班额不超过25人,中班和混龄班班额不超过30人,大班班额不超过35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教师配足配齐。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无“有编不补”情况。区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各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不低于1:7,保教保育人员总数与在园幼儿比不低于1:9。(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定,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大领域教育,坚决纠正超前学习行为,无“小学化”现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6.加强教研工作。健全县级教研责任区制度,实现园本教研和区域教研常态化。建立覆盖城乡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指导网络,各教研片区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教研活动,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积极推进社会认可

  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前教育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教育局)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

  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摸清发展现状,列出问题清单,制定达标举措,联合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教育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加强教研工作,努力提升学前教育发展社会认可度。教育督导部门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过程性督导,扎实推进普及普惠创建工作。

  (二)县级自评阶段

  2024年4月底前,由县政府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县级自评,形成县级政府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对照督导评估内容及标准逐项说明达标情况,并附佐证材料,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报运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市级初核。

  (三)申报迎评阶段

  2024年5月底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县级自评材料、相关数据进行初核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及佐证材料,提请省级评估,国家认定。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现实需要。县政府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编办、教育、发改、人社、财政、住建、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公安、卫体、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通力协作,着力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特别是园舍建设、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顺利进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及在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附件:1.万荣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领导小组.docx

             2.申报县佐证材料清单.docx

             3.万荣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任务清单.xlsx

图解:关于印发《万荣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