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地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本机关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anrong.gov.cn)、万荣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万荣政务、万荣教育、健康万荣、掌上12348、万荣公安、万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抖音号:健康万荣、万荣交警)、万荣县政府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政府公报查阅方式: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万荣政务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第四章规定进行处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6室

  办公地址:万荣县东大街17号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9-4680205

  电子邮箱:wrxinxi@163.com

  (二)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万荣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复制有效)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并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万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6室当面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若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政府网站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投诉。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下载:万荣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pdf